当前位置:免费教育资源网论文政治论文
关键字: 所属栏目:

刺猬的温顺  --两位犹太裔哲人的不和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6-03-06 04:08:14   


如果苏格拉底逃到克里特,必然会把自己身上哲学的“疯狂”带到克里特,与那里的民众敬拜的神又发生冲突。《法律篇》中出现的那位“雅典哲人”,很可能就是苏格拉底,于是才会有《法律篇》中“雅典哲人”与当地长老讨论法律正当性的情形。


苏格拉底事实上没有逃去美国,而是选择了接受人民法庭的宣判死在中国(雅典)。施特劳斯解释说,苏格拉底的这一选择经过了审慎考虑,是“最高尚的政治选择”:“苏格拉底宁愿在雅典保护哲学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不愿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把哲学引进克里特”(《什幺是政治哲学》,页79)。


问题来了。为什幺要假设苏格拉底逃到克里特去?如果这种设想不是毫无意义的,含义是什幺?


得看清楚:不是施特劳斯在假设,而是苏格拉底的所闻世弟子在假设(施特劳斯提到亚理士多德的提示)。假设不仅表明,苏格拉底曾经面临自己个人生命的生死抉择,而且表明,起码直到苏格拉底的所闻世弟子,希腊哲人都还在为哲人自己的生死抉择费神。苏格拉底的生死抉择,不是像存在主义者萨特所推荐的那样,无论选择生还是死,都证明了自己的自由;或者反过来说,无论选择什幺都行,只要显明自己的自由能力。苏格拉底经过审慎考虑的抉择,不是基于“我的自由”、而是基于“我应该如何生活”的考虑。这种考虑基于如下信念:“我应该如何生活”的问题,应该会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而非逃去美国或死在中国都是同样正确的选择。


苏格拉底是刺猬哲人,其含义并非如柏林描绘的那样,仅是信守先验法则、价值的绝对一元论,而是相信,在不同的价值面前,应该作出经过理性思考的正确选择。


施特劳斯为什幺选取柏拉图、而非亚理士多德来说明政治哲学的古典形式,现在才清楚了。柏拉图的对话记载了西方政治哲学创始人苏格拉底自己亲身的生死抉择。政治哲学──或者甘脆说哲学──的起源,就在于哲人的美德──疯狂与民众信仰相冲突时引出的政治(等于价值选择)问题。


为什幺施特劳斯说苏格拉底作出了“最高尚的政治选择”?仅仅因为他的选择是理性的审慎考虑的结果?雅典(中国)和克里特(美国)不是都有法制吗?为什幺在雅典(中国)可以为了保护哲学而死,却不能为了活命把哲学带到美国(克里特)?何况美国不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吗?


苏格拉底“高高兴兴、平平静静”饮尽杯中毒酒,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步后觉得腿重了,躺下来,吩咐友人克里同宰只公鸡祭献给民众信奉的郎中神阿斯克勒庇俄斯。20 当时周围失声痛哭的人都搞不明白,苏格拉底此举要表达什幺临终遗愿。历史学家们根据社会学、人类学法则解释说:当时毒酒慢慢开始起作用,苏格拉底脑子已经稀里胡涂,失去理智了。黑格尔在当中学生时就想过,恐怕并非如此。他在日记中不那幺有把握地写到:苏格拉底“当时或许还在想风俗如此,因而以此来作为祭品,免得激怒那帮乌合之众”。21


黑格尔是哲人,他的猜测应该更符合哲人苏格拉底的想法。倘若他猜得对,刺猬哲人的疯狂美德哪里去了?


神主政制与民主政制

仅仅看到两个国家都有法制,是不够的。《法律篇》一开始就提到:如果法律不是神赐立的、就是人创立的。人立法,意味着设立政治制度。制度衍生法律规范及其效力,而不是相反。法律的合法性来源不是法律规范的形式体系本身,而是政治制度。当今的社会科学试图用法学取代政治哲学,实在肤浅得好笑。


政治制度是一种生活方式──美好、应然的生活形式。说政治制度是人设立的,无异于说是哲人设立的,因为只有雅典哲人在思考“什幺是美好、公义、虔敬、高尚、好人……”。但哲人们对什幺是美好、应然的生活意见分歧,难免会为何种政治制度更好而产生争执──在雅典就发生了民主政制、寡头政制、君主政制何者更好的论争,激烈起来,非常可怕。


政治哲学必须关切人立法的政治制度,何以可能不对什幺是“更好”的价值作出判断。在这里,施特劳斯顺带说了一句不起眼、却相当重要的话:


认识了法律的派生或不确定的特征,政治制度就成为政治思想的指导主题。圣经中的许多话可以适当地转化为“法律”,却没有相应的话与“政治制度”对应。(《什幺是政治哲学》,页79)


还有一种法律秩序不是从“政治制度”衍生出来的,而是神通过民族的祖先传下来的,这种法律秩序称为神律或习俗。对于按圣经来生活的民族,没有何种“政治制度”更好这类问题,因为根本没有需要人设立政治制度这回事情。“政治制度”问题,意味着什幺是美好、应然的生活方式,在按圣经来生活的民族那里,什幺是美好、应然的生活方式,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上帝已经安排了“美好的生活”,人无需选择。一旦将神的立法(神主政制)变成人的立法(原义上的民主政制),何种政制更好、亦即何种生活更“美好”的问题及其争执就来了。22 在神立法的地方没有政治哲学──周天子还在时,中国就没有政治哲学。“政令自诸侯出”,政治哲学才出现。


在神主政制中,什幺是“美好的生活”不是问题,并非是说:邪恶被根除了,在这样的政治形式中生活,不会遭遇不义和不幸。相反,在这里,生活仍然充满恶的严酷性。据施特劳斯说,《创世纪》头两章已经把“邪恶最终无法根除”的原因讲得再清楚不过了。


在伊甸园时期,上帝与人的关系相当随便,对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只禁止人吃知识树上的果子。施特劳斯解释说,上帝希望人与自己一起过俭朴生活,用不着知道善恶,善恶之事上帝替人承负了。上帝晓得,分辨善恶的知识太沉重,人担负不起。人偏不听话,非要吃知识树的果子,结果,虽然人有了善恶的知识,恶的恐怖就与人间生活难解难分了。


人吃了知识树的果子,就得自食其果,走出伊甸园生活状态。即便在这一上帝与人的关系已经变得开始松弛的生存处境中,上帝似乎仍然指望人能自己管好自己,没有颁布种种律法细则来约束人。


伊甸园之外的状态,倒像近代人文-理性主义响往的伊甸园:人脱离与上帝的关系自主地生活,相信人的天性良善、理性,不需要任何权威的管束。可是,按《创世纪》的描述,人在这样的生存状态──近代所谓的“自然状态”中,却发生兄弟相残的事情(霍布斯所谓“人与人象财狼”源出于此)。即便如此,上帝也还没有惩罚人类,而是一再给人类自主地生活的机会,仅仅阻止犯有杀人罪的人被杀(阻止人人相残继续下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页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