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主体原则的基本理论是从尊重学生自主性出发,变被动学习为主动探究,充分调动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在学习上,重视过程的体验和自由个性的实现,以求得课堂教学的最佳效果。主体历史比较教学模式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即培养学生的自学习惯和运用所学知识的应变能力。学生由被动地接受教育转化到主动地对不同学习内容的理解与寻求,因此,使学习整体内容在教育指导下成为具体化的对象,就能增进学生观察、分析、交流的主体意识,使学生真正参与到主动学习进程中来。
学生个体与群体之间存在着影响教学有效性的大量差异,其中智力、能力、动机、班级、性别、家庭等是实施有效教育的关键因素。为此,教学方法要适应学生的基础条件和个性特征,要考虑学生的实际。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绝没有万能的教学模式。主体历史比较教学模式的实施对象,应是知识基础较好的学生。在共同的教育目标下,针对受教育者的个别差异和具体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措施,这就是所谓教学对象差异原则。虽因教学对象不同,可以采取多种教学模式,但在不同层面上都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对同一层次教学对象的要求,也不能千篇一律。
(摘自:《历史教学问题》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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