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6-06-08 22:24:57
《语文课程标准》在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中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这一新理念意在要求我们在语文教学活动中,着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自主学习能力,以及自主探究精神和创新精神,使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学会学习,建立正确价值观。一句话体现“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下面是我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通过试验、实践产生的几点让学生成为“语文学习的主人”的认识,整理如下,希望能跟同仁们共勉。
一、创设情景,让学生一吐为快
教学《太阳》第二课时,一上课,我首先在黑板上画出两个同样大小的圆,一个涂红色,标明“太阳”。一个涂上黄、蓝、绿色,标明“地球”。刚一落笔,孩子们纷纷举起了手,告诉我:老师,你画错了。太阳和地球不一样大。太阳比地球大得多,抵得上130万个地球,也就是地球的130万倍。我说:“是呀。太阳是地球的130 万倍,可黑板画不下呀!现在;老师也不想重新画了,你们就想想办法让它们变得一样大吧!”孩子们稍一思索,又如林般地举起了小手,告诉我:“把地球扩大130万倍。”“把地球缩小130万倍。”哎呀!你看真是令人惊喜:孩子们把从数学课上学到的知识灵活地运用到语文学习中来了。不但真正认识了太阳“很大”这一特点,而且语文学科的“综合性”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我们知道“教学是一种沟通与合作的活动。师生之间是一种平等、互助的合作关系。”(摘自《小学语文教学》第九期)。在此活动中,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来自于自身对知识的好奇心、求知欲、表现欲、新奇感、成就感、纠错感等探求心理,引发其思维的深刻性和批评性,使他们自然而然产生一吐为快的情绪。《太阳》一课教学这样引入,就是为了让学生利用思维的批评性,在表现欲望心里的驱使下,主动跟课本对话、跟老师对话、平等交流,充分表达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体验“我是语文学习的主人”的快乐。
学生的学习只有在明确了“我要学什么,我要了解什么”的基础上才会主动去探求。否则“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将流于形式。学生学习自主性、主动性的培养将成为空谈。因为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探求目标,学习就只能“无的放矢”,盲目地读。当然也不会一无所获,不过领略到的不过都是些“皮毛”而已。要避免产生这种现象,实践证明:关键是要让学生学会质疑。学生只有在明确了自己想要获得什么的前提下,才能保持以高昂的情绪来参加语文学习。
方法之一:引导学生针对课题质疑
学习一篇课文,在朗读课题之后,让学生说说学习这篇课文自己想了解什么。孩子们听了思维便会马上开启,提出一个个自己需要了解的问题。他们的问题有可能“五花八门”。对于简单的,一读课文就可以了解的或已经有孩子能回答的,立即解决;对于跟课文内容无关的,你可以告诉他通过什么途径可以获取,让其课外去寻求答案;对于跟课文内容紧密相联而又必须通过跟文本对话、交流后才能弄清的问题,既要赞扬这些孩子所提问题好,具有探讨价值,又要告诉他待阅读时,只要用心分析理解,认真领会,一定就能得到解决;对于写作上的问题,要告诉孩子们将在阅读过程中适时逐步解决。这样处理才能保护孩子们的好奇心、求知欲、新奇感,使他们养成敢于提问,乐于质疑的好习惯。
方法之二:引导学生围绕段意质疑
记得阅读《古井》第三段时,我问孩子们:“根据段意‘乡亲们帮老人挑水,不要报酬。’你想了解什么?”他们提出了下列问题:1、相亲们为什么要帮那一对老人挑水?2、乡亲们是怎样帮老人挑水的?3老人要给报酬,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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