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6-03-16 03:57:11
江苏省姜堰市官庄中心小学 丁正后
日前听了几节随堂课,发现部分教师由于对新课程理念理解的偏差,课堂上出现了一些“反德育”现象,联系不久前参加的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座谈会,觉得这不是个别现象,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和重视。
一、过分尊重“独特体验” 忽视了“价值取向”
新课标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小学生的生活阅历不丰富,导致文本解读的多元化。但不少教师曲解了“个性化”和“独特感受”,对学生非理性的解读,不置可否,不能及时纠偏,更有甚者视之为创新!使课堂“反德育”现象得以滋生。
让我们来看一组学生对文本主人公的解读与评价:《丰碑》——“我觉得军需处长做得不妥当,因为军需处长的价值肯定比普通士兵高得多!”;《狐狸和乌鸦》——“狐狸很聪明!你看,它为了得到肉,很会动脑子”;《秦兵马俑》——“我觉得应该感谢秦始皇。如果秦始皇不为自己建造陵墓,就不会留下举世无双的兵马俑了。”;《虎门销烟》——“林则徐没有环保意识!几百万斤烟渣冲入大海会造成多么严重的污染!石灰冲入大海,对大海动植物的危害更大!”;《麻雀》——“老麻雀太冒险了,可以用其它办法吓退猎狗。再说,保存了自己还可以孵出另一窝小麻雀呀!”老师顺着学生的发言补充说:这叫‘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呜呼!对这些脱离文本主旨,游离文本语境天马行空式的“独特体验”,能置之不理吗?任其蔓延,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怎能不迷失方向?体验的主观差异决不能改变文章本身的基本性质!这种尊重究其实质是一种非理性的迁就!若再称之为“创新”,颔首赞许,带来的负面影响已超过了语文教学本身。
追求“个性化”阅读,让学生有“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这是对的。问题是语文教师要有灵心慧眼在独特体验和价值取向之间找到支点!必须清楚,新课标中要求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是建立在“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的基础上的。否则,我们的教育将在失重与倒错中制造隐患。语文教育的根砥就在于提契生命的韵味,陶熔人文情怀。因而,教师对学生由于读误生成的“反德育体验”要给予正确的纠偏和引导,不能撒手不管。教师要尊重学生,更要提升学生;要立足课堂,更要超越课堂;要释放生命,更要点化生命。
二、过分推崇“赏识评价” 忽视了“是非准则”
课堂评价是教师对学生课堂思维及其表现的反映,是引领课堂由预设向科学生成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新课程理念的学习和渗透,保护学生自尊心,唤发他们的心理自信,赏识评价在课堂上得到越来越多教师的认同。
案例1:课堂问答
师:《赠汪伦》这首诗是哪个朝代,哪位诗人写的?
生:《赠汪伦》这首诗是唐朝大诗人杜甫写的。
师:你真动脑筋,跟正确答案只有一步之遥!
……
案例2:修改病句
师:“博物馆展出了两千多前新出土的文物。”谁愿意修改?
生:博物馆展出了两千多前的文物。
师:真聪明!表扬他。(掌声)
……
这两个案例都贴上去批评化、“嗨嗨嗨,你真棒”式的标签,在新课堂上是可以经常看到的。但这种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赏识评价”明显过了头,模糊了学生的“是非准则”。案例1答错受到了表扬。对受表扬者而言这是表扬还是批评?对其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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