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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体内物质的运输第一节 血液(第二课时)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5-11-27 08:07:11   

  

(四)血细胞

  1.实验:用显微镜观察人血的永久涂片(讲义)
  通过实验一可知,血液中的重要成分之一是血细胞,血细胞的形态如何?数量如何?

  实验材料:人血的永久涂片,显微镜

  实验步骤:把人血的永久涂片,放在低倍显微镜下进行观察,并对照彩图四,认识红细胞,白细胞,比较它们的形态和数量。

  讨论:血细胞中数量最多的是哪种细胞?它有哪些形态特点?

  血细胞包括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红细胞的数目最多。

  2.红细胞:

  (1)数量:红细胞的数目最多,成年人每立方毫米血液里红细胞的数量,男子平均为500万个左右,女子平均为420万个左右。
  (2)形态:人类及一般哺乳类的红细胞均无细胞核,(P.26图Ⅳ-28电子显微镜下的红细胞)呈两面凹的圆饼状,平均直径只有7.7微米(1微米一1/1000毫米)左右。四周较厚(约2微米),中央较薄(约1微米)。这样的结构增大了红细胞的表面积。
  (3)成分:红细胞内部含有血红蛋白,这是一种含铁的蛋白质,血红蛋白的特性是:为运输O2的主要工具。在氧含量高的地方,与氧容易结合;在氧含量低的地方,又与氧分离。
  血红蛋白与氧结合后,使血液呈鲜红色,这种含氧丰富,颜色鲜红的血,叫做动脉血。
  血红蛋白与氧分离后,使血液呈暗红色,这种含氧较少,颜色暗红的血,叫做静脉血。
  (4)功能:运输氧和一部分二氧化碳。

  课堂讨论:

  某同学经常出现精神不振。疲劳、头晕、面色苍白等症状,医生检查的结果是血色素太低,被诊断为贫血,这是怎么回事?

  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含量一定,即血色素(男子为12~15克/100毫升,女子为10.5~13.5克/100毫升)。如血红蛋白含量过低,或血液里红细胞的数量过少,即为贫血,贫血患者由于血液运输氧的能力低,影响体内各器官的正常生理活动,常常表现出精神不振、疲劳、头晕、面色苍白等症状,当100毫升动脉血中血红蛋白的量低于5克时,嘴唇、牙床等处就会呈现紫色,应该找医生诊断和治疗,还要多吃一些含蛋白质和铁质丰富的食物。

  3.白细胞:

  (1)数量:数量少,每立方毫米血液中只有5000~10000个,通常每日清晨时数目最少,午后即渐增多,此为正常的生理变动。
  (2)形态:白细胞有多种,通常呈圆球形,有细胞核,一般都比红细胞大,重量较红细胞轻,所以沉淀后,积于红细胞之上。
  (3)功能:白细胞有数种不同的类型,有些种类可吞噬病菌,当身体某处受伤,病菌侵入时,有些白细胞可以穿过毛细血管壁,聚集到受伤的部位,吞噬病菌。同时,伤口周围出现红肿现象,即“发炎”。当病菌消灭后,炎症也就消失,可见有些白细胞对人体起着防御和保护的作用。

  课堂讨论:

  白细胞比红细胞大,分布在血液中,而身体的某一部分被细菌感染时,白细胞如何到达感染处,吞噬病菌?
  白细胞可做变形运动,穿过血管壁,吞噬病菌。
  人体受病菌感染时,血中的白细胞总数高于正常,感染处也聚集大量的白细胞,所以,白细胞计数是临床化验的重要项目。

  4.血小板:

  (1)数量:每立方毫米血液中,含量为10万个~30万个。
  (2)形态:呈不规则状,远比红细胞小,也无细胞核。
直径2~3微米。
  (3)功能:止血和加速凝血的作用。

  向同学介绍实验“观察凝固的血”,观察试管内出现了什么现象?

  讨论:试管中血块周围出现的液体叫什么?皮肤划破后流出的血液,为什么会凝固?

  实验中,观察到了凝固的血-血块,以及血块周围出现的淡黄色、透明的液体,叫血清。当血管受伤而流血时,血小板会在出血的伤口处聚集成团,并经伤口粗糙表面的摩擦,即破裂而释出一种物质,发生一连串的化学反应,最后产生不溶性的蛋白质纤维。这种蛋白质纤维,将血细胞缠绕成一团血块。血液凝固后,在血块之外,所遗留的澄清的液体,即是血清。所以,血小板有止血和加速凝血的作用。

  人体内的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可由红骨髓内的细胞演变而来;也可由脾脏和淋巴结负责制造。
  血细胞也有一定的寿命,红细胞的平均寿命约120天,白细胞寿命不等,约13天,血小板的平均寿命是7天。由于白细胞和血小板的寿命短,所以在血库中贮存的血液基本上只有红细胞。在4℃,加一定的保护剂的条件下,也只能保存6~7周。而需要补充白细胞和血小板时,则要给病人输新鲜的血。

  另外,血液对调节体温也有重要作用。

  如果造血系统出现了恶性增生性病变,即白血病,会出现白细胞异常增生并侵润全身各组织,血液中有幼稚白细胞出现,病症除了血细胞形态和计数异常以外,还出现贫血、出血、发热、肝脾和淋巴结肿大。虽然应用抗肿瘤药物、放射疗法等能够治疗,但最根本的方法是给病人换正常人的骨髓。

  骨髓捐献对白血病患者来说意味着重新获得第二次生命。据统计,白血病的发病率在我国约十万分之三,每年约有30000人患此病,而且青壮年的发病率非常高。如果这些患者都能植入相合的骨髓,可以挽救生命。我国的骨髓捐献与临床需要差距大,因为并不是任何一个患者只要有与他血型相同的骨髓就得救了。白细胞血型非常复杂,实际上约10000例骨髓中才有一例与患者的白细胞血型相合,所以捐献者越多,骨髓库的容量大,数据多,查出合适的捐献者的几率就大,患者康复的几率就高。

  但是,自愿捐献骨髓的人却很少,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对骨髓的认识不够,担心身体健康受损。实际上,一个人身上的骨髓有3千克左右,在骨髓中干细胞容量只有5克就够了,所以,一个人捐献骨髓后,只要很好的休息和营养,很快就会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另外,对一例骨髓的白细胞血型检测,至少需要250元,有的捐献者既捐献骨髓也捐钱,让人十分佩服。(此处可展开进行课堂讨论)

  (五)血量和输血

  1.人体的血量:

  人体内的血液总量是维持人体相对稳定,保证人体的正常生理活动。
  成年人的血量约为体重的7%~8%。一般血量在4200~4800毫升左右,如果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一次失血超过体内血量的30%(1200毫升~1500毫升以上),就会危及生命。

  2.输血:

  (1)意义:

  一个人因大量失血而危及生命的时候,必须通过输血进行抢救,使病人补充血量。
  如果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一次失血超过体内血量的10%(约400毫升),所丧失的血浆成分和血细胞,在3~4周内相继得到补充而恢复正常,可见,健康的成年人每次献血200毫升~300毫升是不会影响健康的。

  (2)献血的条件:

  无传染病史,无慢性病的健康的成年人,每一个健康的公民都有献血的义务。

  (3)血型:输血前一定要检查献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是否符合。

  输血可以挽救生命。早在五百多年前,当时年老体衰的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输入了三个健康男孩的血。虽不知是静脉注射还是口服,但这次输血是灾难性的,三个孩子死了,教皇也没有保住生命,而庸医则逃往国外。

  此后,1618年,维廉·哈维发现了血液循环,在1665年,英国的雷恩和洛维进行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输血,利用管子把两条狗的静脉连通,实验成功。而被称为化学之父的罗伯特·波义耳随后进行了人体实验,他给患轻度精神病但身体健康的人输入了羊血,发现病人“好多了”。随后的人体实验叫人恐惧,不断有人因输血而死去。直到1909年奥地利人郎德斯泰纳(Kar1Landsteiner)首先发现了了第一种血型——ABO血型。他测出红细胞中有一种化学物质,能同其他人血液中的化学物质发生化学反应,结果能致人于死地。他将这些化学物质称为A和B,根据血液中含有A物质,即为A型,含有B物质即为B型,两个都没有即为(型,都有即为AB型。即包括A型,B型,O型和AB型四种,才使输血技术发生质的飞跃。此时,人们才明白,人与人之间的输血应该避免“不相容”。输血时,如果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不合,输血后红细胞会凝集成团,阻碍血液循环,而给受血者带来严重的后果,甚至死亡。因此,输血的原则是:应该输同型血。Landsteiner在输血史上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此他于1930年获得诺贝尔医学奖。

  血液除了ABO血型以外,还有其他血型系统。所以,安全的方法是输血前应该进行交叉配血实验,即受血者的血与供血者的血液相实验,是否出现凝血现象。

  除此以外,输血时应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输入全血或选择适当的血液成分。如,严重贫血者应输什么?

  答:浓缩的红细胞。因为严重贫血者主要是红细胞的数量过少但总血量不少,所以,应输浓缩的红细胞。

  通过本节的学习,对输血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请同学们回到开始的阅读材料上。我们更应理解的是多尔夫人讲的最后一句话:“医学最终比不上这样一个‘奇迹’:成千上万的志愿者心甘情愿地把鲜血捐献出辛,此拯救他们从未谋面,不曾相识的人的生命。”希望同学们谈谈对此的看法。

  在讨论中,教师以平等一员的身份加入讨论,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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