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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研究再论历史学科考试测量的能力要求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5-11-26 16:01:44   

一、历史学科能力释义
    近年来,“学科能力”这一论题受到历史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与此有关的教学实践和研讨也屡见报道 ,“能力”成为人们沟通教学与考试测量的焦点。然而,当我们再次谈到这个论题时,就不得不首先跳出由这 一论题所引发的诸多具体情况,从一个更广阔的视野去考虑问题。这很有必要。事实上,迄今我们一直都在就 事论事,对这一论题在整个教育领域里所占的位置和其自身内涵尚未认识清楚。换句话说,以往,我们更多的 是注意到这个论题在教学和测量当中的操作问题,而忽视了它的理论价值和教育价值。
    欲取得对当代学科能力的认识,我们应该先讨论一个与“能力”有关的问题。
    从教育和考试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能力是一个历史范畴,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对能力的认识和要求也不 同。
    教育几乎是伴随人类文明同时产生的。蒙昧时代的教育尚未从人们的社会活动中分化出来,其教育的内容 和目的是在劳动实践中和各种部族、宗教仪式中使人们掌握劳动技能和生活规范。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 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 、独、废疾者有所养。”[1]由于面对严竣的自然环境和低下的生产水平,氏族公社的教育行为对能力的要求, 只能是取得生存能力和生活能力。当然,一些带有精神文化特点的教育内容,如口耳相授的族史、神话传说等 ,其中隐约地含有对人类自身历史的认识成份,但其目的也是为了在精神上取得生存之信念。史载“三岁一考 功,三考黜陟,远近众功咸兴”[2]的状况;正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贤与能”的衡量标准在于“功”,即在信念 和生存能力上足以为首者。
    对蒙昧时代教育的认识很重要,实际上它是人类整个教育意识的朴素起源,正因为它朴素到极至,因而它 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教育的实质。试想,在此之后乃至我们当代的教育,又何尝不是为了提高人们生存、生活 的能力呢?
    自产生学校教育以来,教育的面貌为之一变,人们对于能力的认识也大大地丰富了。
    我国是较早出现学校教育的国家,据孟子说,夏朝就已经有学校,先秦时期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周代的学校 教育。周代的学校有国学和乡学两种,这些学校都是教养贵胄子弟的场所。史载“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痒 ,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 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返,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着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 学之道也”[3]。又曰“师氏掌以一@②诏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 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亲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4]。类似的记载还有很多 ,如教之“六艺”、“六德”、“六行”等等。
    这个时期,人们对所谓“能力”的认识与要求大致有这样几个特点:
    其一,在教育体系上有很强的科目意识,如“六艺”的礼、乐、射、御、书、数,这些科目从能力的角度 看代表着人才应具备的各种能力内容。科目的产生,反映了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同时也反映了人才的能力构成 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其二,对能力的要求有明确的层次划分。从“离经辨志”到“知类通达”,九年五个阶段,各有其能力要 求的目标。“小成”阶段之前以“学”为主,也就是以知识的积累为主要教育内容,但其间随着知识的逐渐增 加而不断加强对“识”的要求。所谓“识”就是对知识的运用能力和在一定知识基础之上的辨别事物的能力, 约束自己并指导社会行为的能力。“知类通达,强立而不返”,显然是能力要求的最高层次,在这个层次中对 所谓“学”的要求是能够举一反三,融会而贯通,强调了知识的整体性和其结构功能,这就绝非是死记硬背获 得的大量零散知识,而是运用知识内部的联系而重新组织起来的知识体系,思维能力在其中起了决定的作用。 “识”的要求是要识别各种社会现象,以明确的社会意识立身行世。
    其三,在能力要求的不同层次上,都有鲜明的经世致用的意识,所谓“辨志”、“乐群”、“亲师”、“ 取友”、“强力而不返”,都代表了一种反映价值取向的社会交际能力和生活能力。
    由此可见,当时的官学非常重视对于能力的培养,始终没有把传授知识做为学校教育的唯一目的,而是把 获得各种专门知识做为一种认识社会事物,参与社会活动的门径。如果用“学”与“识”来概括知识与能力的 关系,那么就应该认为,通过“学”提供一种认识基础。“学”反映了一个历史时期的文化、文明的具体内容 ,“识”则反映了对这一历史时期文化、文明的理解、阐释、运用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识”的要 求是认识与吸收,批判与改造,继承与发展的问题。没有“识”,“学”便成了毫无生机的东西。
    这一点,在当时的私学中表现得也很突出,史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5],这是指“学”的方面。 又说:“孔子以四教:义、行、忠、信,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所慎:齐、战、疾”[6],这是指“ 识”的方面。可见,孔子是通过对诗、书、礼、乐的教育达到义、行、忠、信的目的,也就是他的能力要求。 这便使儒家学派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寻找到了一条认识现实事物的途径,儒学之所以获得显赫的地位, 关键在于其“识”的内容得到了社会承认。当时的其它学派的接受传播也都带有这个显著特点。
    早期的古希腊教育也认为“教育主要是一种实际的事物……是道德性和社会性的”[7],“只有当我们把每 个孩子都培养成好象是奉公守法的君王,训练他们从我们手中接过由同样原则支配的职责的时候,我们才能任 其自由发展”[8]。在这里,教育同样被认为是获取生存、生活能力的一种途径,有什么样的教育,通过何种知 识培养人,就会造成什么样的人才,即“一个人开始所受教育的方向将决定他未来的生活”[9]。教育如果不把 知识的传授和对人的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不把锤炼人们的认识能力做为其根本目的,就失去了教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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