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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魏书生先生的一节公开课

来源:不详  作者:不详  更新时间:2005-11-07 13:11:49   

    我在“中国语文论坛”网上发了几篇解读魏书生教育教学思想的文章。“凭栏”先生读后,给我发来一篇魏书生先生在湛江讲的一堂公开课《人生的境界》的记录(张海燕老师笔录),说是已经发在 k12网上,引起了讨论,希望听听我的意见。我托人找到了课文,读了两遍,又把魏先生的讲课记录看了两遍,下面是我的想法。应该说明的是, k12网上的讨论,我还一篇没看,我好像没去过那个语文网站。本文按理应跟在“凭栏”先生的文章之后,因为3个附录较长,怕跟帖装不下,因此独立成篇了,请“凭栏”先生谅解。
《人生的境界》是高中语文第五册的课文,魏书生先生上课的对象是初二学生,课前学生根本不知要上哪篇课文,谈不上预习。
魏先生这堂课大概做了以下几件事情:
1. 正式上课前,用“冥想”的办法,解决学生紧张问题。
2. 让学生进行口头作文——《我的一天》(十几年后的一天)
3. 让学生猜一猜学哪一课书。
4. 正式讲课文(这是本课主体部分)
主要让学生掌握:“一,作者。二,三个词。三,几种境界,怎样达到。”
中间用了板书,“书空”,提问,朗读,背诵,抄写等方法。
5. 指出学习也有几种境界,询问学生各属于那种境界。
6、 做练习
我认为,把高中三年级的这样一篇哲学随笔让初中二年级的孩子学,不是明智的选择,不符合他们的年龄特点和理解能力,虽然我不知道是魏老师有意这样做的,还是不得已这样做的。
不过既然已经决定讲这篇课文了,就应该首先让孩子们通读一下全文(因为事先没有预习)问问孩子们的感受,他们是否喜欢此文,是否能读懂此文,需要什么帮助。
可是魏老师没有这样做,他好像完全不考虑孩子对课文的感觉,在孩子接触文章之前,就径自决定了学习此文的三个“知识点”——“一,作者。二,三个词。三,几种境界,怎样达到。”而且说;“我们就做这三件事。”他上来就把这三条抽出来让学生书写,记忆。我从整堂课都没有发现学生有完整的时间来通读全文。
可见这堂课不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不是从学生的阅读感觉和问题出发的,而是从教师的既定安排出发的,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思路。这堂课不是要发现和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真实问题,而是要学生“记住”老师要求他们掌握的所谓“知识点”。
所以这堂课上完之后,这篇课文学生到底领会了多少,有什么感悟,有哪些疑惑,我们是不知道的。这堂课不是师生的双向交流,而是教师单向的灌输,实现既定教学计划。总是教师问学生,少有学生问老师,其实后者比前者重要得多。
而且魏先生不住重学生对文章的整体感悟,他只管抽出其中的“知识点”来让学生记忆,这也不符合阅读的基本原则。这种阅读方式可能只对考试有好处,对提高学生阅读能力是不利的。它把文章肢解了。
可怜冯友兰先生这样一篇充满人文精神的好文章,到魏老师手里,变成一件“技术活”了。
我理解,冯先生此文的基本思想是要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其方法则是“觉解”,然而在这堂课上,我们看到的基本思路是要强化学生对死的知识点和练习答案的“掌握”,基本方法是记忆、记忆。所以这堂课的整体气氛和冯先生文章的精神是正好相背的。这堂课是一个人文精神流失的例子。
这堂课使我发现,魏老师的所谓“教学民主”,可能主要体现在一些细枝末节上“和学生商量”,至于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这些主要的东西,好像是相当独断的。魏先生基本上不是“让教学适应学生”,而是相反:“让学生适应教学”。
所以本课恐怕体现不出素质教育的理念,也没有多少新意,倒是给人以相当明显的“应试主义”的感觉。
这就加强了我一个原有的印象:魏书生先生在语文教学方面的新东西,比班主任工作方面要少得多。
2003,5,27
附录1
人生的境界       冯友兰
   哲学的任务是什么?我曾提出,按照中国哲学的传统,它的任务不是增加关于实际的积极的知识,而是提高人的精神境界。在这里更清楚地解释一下这个话的意思,似乎是恰当的。
  我在《新原人》一书中曾说,人与其他动物的不同,在于人做某事时,他了解他在做什么,并且自觉地在做。正是这种觉解,使他正在做的事对于他有了意义。他做各种事,有各种意义,各种意义合成一个整体,就构成他的人生境界。如此构成各人的人生境界,这是我的说法。不同的人可能做相同的事,但是各人的觉解程度不同,所做的事对于他们也就各有不同的意义。每个人各有自己的人生境界,与其他任何个人的都不完全相同。若是不管这些个人的差异,我们可以把各种不同的人生境界划分为四个等级。从最低的说起,它们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一个人做事,可能只是顺着他的本能或其社会的风俗习惯。就像小孩和原始人那样,他做他所做的事,然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这样,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自然境界。
  一个人可能意识到他自己,为自己而做各种事。这并不意味着他必然是不道德的人。他可以做些事,其后果有利于他人,其动机则是利已的。所以他所做的各种事,对于他,有功利的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功利境界。
  还有的人,可能了解到社会的存在,他是社会的一员。这个社会是一个整体,他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有这种觉解,他就为社会的利益做各种事,或如儒家所说,他做事是为了“正其义不谋其利”。他真正是有道德的人,他所做的都是符合严格的道德意义的道德行为。他所做的各种事都有道德的意义。所以他的人生境界,是我所说的道德境界。
  最后,一个人可能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他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的一员。他是社会组织的公民,同时还是孟子所说的“天民”。有这种觉解,他就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他了解他所做的事的意义,自觉他正在做他所做的事。这种觉解为他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就是我所说的天地境界。
  这四种人生境界之中,自然境界、功利境界的人,是人现在就是的人;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的人,是人应该成为的人。前两者是自然的产物,后两者是精神的创造。自然境界最低,往上是功利境界,再往上是道德境界,最后是天地境界。它们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自然境界,几乎不需要觉解;功利境界、道德境界,需要较多的觉解;天地境界则需要最多的觉解。道德境界有道德价值,天地境界有超道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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