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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暴民意识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5-11-28 14:09:10   

  

  暴民意识和清官意识一样,对中国人来说都是挥之不去的情绪。电视剧《水浒传》中的一曲《好汉歌》唱遍大江南北。许多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老百姓从内心里羡慕那些敢于“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暴民,把它看作解决社会不公时可供选择的手段。社会舆论,特别是通俗文艺作品还常把这当作“反抗精神”和“英雄气概”加以宣扬。听说,它还被改编成为现代民谣,赤裸裸表达了一些人幻想用暴力的手段改善经济地位的愿望。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

 

  近几十年来,理论界谈到“民”一般都要使用褒义词,把“民”与“暴”联系在一起,在许多理论家看来是不能想像的。似乎“暴君”“暴官”还可以理解,而人民一切暴力活动都是合理的,不存在着暴不暴的问题,实际上,即使现实生活中“民”“暴”的问题也不少见,如果让这些论客感受一下现实生活中“暴民”的作为,他的想法也许会改变。当然现实生活中只是把这些敢于“出手”的“民”称作“犯罪分子”罢了。

 

  如果说理论界在评论现在的“民”时认为不存在“暴”的问题的话,那么在论及历史时则是逢“暴”必“民”,而且是“先进”之“民”,“革命”之“民”。于是大多“绿林剪径”“占山为王”“啸聚成群”“揭竿而起”的行为被称为“农民起义”,并称为“社会进步的动力”加以肯定。实际上,没有先进的理想或先进的理论指导暴力活动,并不具备现代理论家所赋予的社会意义。例如出现在近世、并被一些理论家誉为“革命雇农”的阿Q,他幻想的“革命”,不过也就是抢东西、抢人(主要是年轻女性)、报仇而已,他的进步性在哪里呢?这种“革命”只是打乱现有的社会秩序,杀一些人,重新分配一下财产,重建与原社会相同的社会秩序罢了。社会大体上还是原地不动。我这样说丝毫没有责难因为极度贫困而起事造反的人们的意思。这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结构不合理和处于统治地位的人们过度压迫和剥削的结果。但是因为主事者没有改造社会的愿望,所以根本不能推动社会进步。而且,由于造反者与统治者生活在一个文化背景之中,两者的思维方式和由此决定的操作方式不会有多大区别。一旦起事,所作所为,大抵上是“烧”“杀”“抢”而已。

 

  不过人们谈到古代社会问题时,心理的天平容易向被压迫者、被剥削者倾斜,认为他们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对他们那种“杀尽不平方太平”的强烈的报复心理和残酷行为就视为“革命”意识和“革命”行动加以肯定和赞美。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没有揭示事情的真相,制造假的历史,而且会对当前人们的行为产生误导。电视剧对孙美瑶这样纯粹的劫匪都网开一面,那么怎么还能心安理得地批评今日的车匪路霸呢?大众传媒把“暴民意识”形象化,推荐给观众;社会舆论也常常把这些当作反抗精神予以颂扬。这样,宣传部门、娱乐界、演艺界对“暴民意识”的泛滥是负有一定的责任的,而这一点,社会上似乎缺少清醒的认识。

 

  本来在法治社会中,暴民意识应该被彻底否定,并应受到有效的控制。可是事实远非这样,因此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致力于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常常达不到预想的结果,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暴民意识在起作用。所以我们提出要深入研究暴民意识,并警惕暴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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