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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只是个第十辈的小徒罢了——姓名与宗教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5-11-28 14:01:14   

  
  
  
  
  “齐天大圣”孙悟空是位妇幼皆知的“美猴王”。悟空乃石破而生,无父无母,更无名姓,孙悟空之名,是佛门菩提祖师起的。
  
  《西游记》第一回说到菩提给石猴赐姓孙时,石猴“满心欢喜,朝上叩头道:‘好!好!好!今日方知姓也。万望师父慈悲!既然有姓,再乞赐个名字,却好便唤’。祖师道:‘我门中有十二个字,分派起名,到你乃第十辈之小徒矣。’猴王道:‘ 哪十二个字?’祖师道:‘乃广、大、智、慧、真、如、性、海、颖、悟、圆、觉十二字。排到你,正当悟字。与你起个法名叫孙悟空,好么?’猴王笑道:‘好!好!好!自今就叫做孙悟空也!’”
  
  孙悟空之名,自此流传千古,播送寰球。悟空是典型的佛教文化产物,乃佛家法名。本文将要论及的,正是姓名与宗教的联姻问题。
  
  宗教是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绝大多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宗教。从原始灵物崇拜的襁褓孕育渐渐脱胎成形为内涵丰富、体系严谨的宗教教义,是一个十分漫长而又充满斗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的展开中,宗教犹如文化的母体,其基因潜移默化地渗透浸淫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繁衍出众多的的胎儿。许多民族的人名系统都直接受戒于宗教强权的灵光仙气,大多数人名都染上了强烈的宗教色彩,象孙悟空其名,佛光冉冉,见名闻声,人们似乎能透过名字而感知到佛寺宝刹的钟鸣罄响。
  
  宗教对人名的影响,中外有别,梁漱冥先生曾说:“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西洋文化的发展,以宗教若基督教者为中心,中国却以非宗教的周孔教为中心。”汉民族文化是以儒、道、释三家的合一。作为“舶来品”的道教、佛教虽然在中国古代社会曾有过出头露面之日,但最终还是受制于封建礼教的束缚,心苦情愿地作了封建礼教的哼哈二将。反映在人名系统中,除了魏晋南北朝佛教初入中国时曾出现过大量同佛教有关的人名外,人名受宗教的影响是很小的。发展到今天,仅剩些盘踞在寺院道观中的和尚、尼姑、道士们自授些法号、道号,“五行”外人基本无人问津。
  
  西方文化发展走的是另一条路。由于自然环境优越,物产丰饶,他们的先人有更多的闲暇“以骋身外之思”,因而产生了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等影响巨大的宗教教派。
  
  以基督教为例。自公元325年基督教被定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后,西方文化的领袖便让位于宗教。至中世纪,宗教更成为政治上的驭公。政教合一,教会组织遍布全国各地,主教、牧师唱起了政治和日常生活的主角,命名礼、婚礼、葬礼等仪式都在教堂举行,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人名更是唯宗教色彩是起,圣经中的各路神仙纷纷走入民间,占据欧洲户籍簿的大多数封面。
  
  在欧洲,几乎每个公民都是基督教徒,而教徒都得有教名。教名是正式名,必须到教堂去起,教名的选择被限制在《圣经》或教会历法范围内,如此起名者就能同某个圣徒的圣名联在一起,得其庇佑,且能一同升入天堂。基督教会备有专备的圣徒名册,东正教有2500多圣男圣女,天主教也有500多名男女圣徒,因此几乎每天都有几个圣徒的节日,教徒的孩子出生这天圣徒的名字,往往被用作孩子的教名。在捷克斯洛伐克,你迎面就能碰到诸如亚当、夏娃、约翰、约瑟和路易、马丁、保罗、安娜等等《圣经》中人,而在西班牙,天主教的圣徒象安乐尼奥、弗朗西斯科、路易斯、玛丽娅、卡门等常常擦肩而过。圣徒之名在欧洲如此频繁地走下圣坛,以至那里的同名者不可胜数,在葡萄牙,叫玛丽娅的妇女车载斗量,无以数计,据称,“玛丽娅”一字的复数已成为葡语“妇女们”的代名词。
  
  为改变重名现象,有些欧洲国家也曾尝试寻求区分之法。南斯拉夫有人斗胆同时使用多神教的名,结果赢来了众多基督教徒的咒头痛骂,经过长时间的唇枪舌战,最后大家还是以基督教名作为言和的橄榄枝,而多神教名却被降格处理,为不能登大雅之堂的绰号。
  
  伊斯兰教是阿拉伯及北非、东南亚一些国家的国教。在那里,人们能轻而易举地从他们的家谱或身份证上找到《古兰经》中的人名。甚至经典中一些专用颂赞真主的词,也被善做生意的阿拉伯人抄下来取以为名。据美国人希提所著《阿拉伯通史》载,真主有九十九个美名,这九十九句歌颂真主的颂词在伊斯兰教徒中广为流传,阿赫德、阿希尔、比尔、巴伊斯,目前正是穆斯林最常用的名字。为避免重名,穆斯林们也常将《古兰经》里其他人名用作现实姓名,家穆罕默德,易卜拉欣、麦尔彦等即是如此。还是为了避免重名,有些穆斯林取此下策:将姓名染上浓烈的伊斯兰教色彩,如艾哈迈德(令人钦佩的)、阿里(崇高的)、侯赛因(美好的)穆巴拉克(吉祥的)。伊斯兰教徒如此膜拜真主,以致提到教会领袖的名字,都要先嘀咕一番祷词。爱屋及乌,对曾去过麦加朝圣的穆斯林,称呼他们前都要加上“哈吉”词,以示敬重。
  
  印度、尼泊尔、柬埔寨、印尼、缅甸等南亚和东南亚国家是佛教和印度教的势力范围,因而这些国家公民的姓名也是佛光灵现。柬埔寨人笃信释氏,不论高宫显宦还是里巷草民,一般都得出家修行三月以上。出家者同时被馈赠一个新的名字:巴利文的法号,法号获得后,即使亲生父母也不许呼其原来的欲名,甚至在他们还俗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人们仍称其为“班德(博士)”,因为他们深信,进过佛堂的人浑身上下都沐浴了佛祖的光辉,万万渎亵不得。与柬相邻的缅甸佛门弟子也遵守着如此这般的清规戒律,佛教源地印度当然更是如此。
  
  在印度,与佛教“平均地权”的还有印度教。印度教的主要神名如罗摩、梵天、湿婆、因陀罗、克星希纳等亦被广为使用。教徒们一般只在拥有几个甚至十几个名的神中选其一个为名,但印度人名大多由两个或三个词构成,因此有人干脆在姓名中挑选几个神名合而成名。如有把罗摩之妻悉达合为一名叫悉达罗摩的,有把克里希纳的情侣拉塔共用叫作拉塔克里希纳的,有几个神一起来保佑自己,何患之有?
  
  正如战争能够依仗兵戈臣服异域一样,宗教也会使用各种手腕谋求在一些本民族文化根基不牢的国家和地区轮流执政。宗教色彩的人名成为记述宗教征服史的最佳史箴。公元初,印度教风摩印尼时,“苏加诺”、“苏米特罗”、“卡尔塔 ·古苏马”等梵文语式的人名在爪哇族、巽他族人中就很有市场。而14世纪前后,伊斯兰教东渐印尼,阿卜杜拉、阿里、穆罕默德等颂扬真主的美名于是在苏门答腊地区占了上风。到了16世纪,西方强权携着基督精神入侵印尼,人们又转而争先恐后地起名“威廉”、“阿贝德·罗沙里约”、“安东尼斯·帕尔万托”等。宗教的这种变异和取代不仅在印尼表现杰出,在亚、欧、非等其它一些地区也有过“惊人的相似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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