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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教学法主要流派评介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6-06-10 00:13:48   

 
一、语法翻译法

语法翻译法是中世纪欧洲人希腊语、拉丁语等死语言的法,到了十八世纪,欧洲的校虽然开设了现代外语课,但仍然沿用语法翻译法,当时语言的研究对象基本上还是书面语。人们习外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阅读外语资料和文献。德国语言家奥朗多弗等者总结了过去运用语法翻译法的实践经验,并在当时机械语言、心理的影响下,给语法翻译法以理论上的解释,使语法翻译法成为一种科的外语法体系。语法翻译法是为培养阅读能力服务的法,其过程是先分析语法,然后把外语译成本族语,主张两种语言机械对比和逐词逐句直译,在实践中把翻译当成目的,又当成手段。语法翻译法重视阅读、翻译能力的培养和语法知识的传授,忽视语言技能的培养,语音、词汇、语法与课文阅读脱节。

二、直接法

直接法是十九世纪下半叶始于西欧的外语改革运动的产物,是古典语法翻译法的对立面。德国外语育家菲埃托是最早提出直接法的法构想的先驱人物。十九世纪语音的建立和发展为直接法提供了语音的科基础,直接法主张采用口语材料作为内容,强调模仿,主张用儿童习本族语言的方法,“通过说话说话”的方法来习外语,过程是一句话一句话听、模仿、反复练习,直到养成语言习惯。中只用外语讲述,广泛利用手势、动作、表情、实物、图画等直观手段,要求外语与思想直接联系,绝对不使用本族语,即完全不借助于翻译,语法降到完全不重要的地位。直接法是在活语言,特别是在培养口语能力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直接法比起古典语法翻译法是法史上一大进步,成为以后的听说法、视听法、功能法等现代改革派的发端,但它是完全针对语法翻译法的弊端提出的,本身难免有它的局限性和片面性的地方,对母语在外语中的作用,只看到消极的一面,而没有看到或充分估计到它的积极的一面,只看到和只强调幼儿母语和已掌握了母语的人习外语之间的共同规律,而对两者之间的差别未曾注意到或没有充分估计到,因此采用了基本相同的方法来解决两种有一定区别的语言习问题,在中偏重经验、感性认识,而对人的自觉性估计不足,对文的修养不够注意,对许多语言现象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三、听说法

听说法产生于第二世界大战爆发后的美国。外语家弗里斯根据结构主义语言理论批判了语法翻译法,倡导了口语法(OralApproach),也有的法家称之为听说法。弗里斯严格区别method和approach的概念。他认为method是指方式、方法和技巧,而approach则是指达到目的的途径、路子和理论,由此可见听说法或口语法是一种目的在于掌握口语的法体系。听说法根据结构主义语言"语言是言语,不是文字"、"语言是结构模式的体系"的理论,提出以口语为中心,以句型或结构为纲的听说法的主张,材用会话形式表述,强调模仿、强记固定短语并大量重复,极其重视语音的正确,尤其强调语调训练,广泛利用对比法、在对比分析母语与外语的基础上习外语的难点,并在中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听说法把语言结构分析的研究成果运用到外语中,使材的编写和过程的安排具有科的依据。这对提高外语的效果,加速外语的过程无疑是非常重要的贡献和进步。但听说法过分重视机械性训练,忽视语言规则的指导作用,过分重视语言的结构形式,忽视语言和内容和意义,存在流于“造作”的语言倾向。

四、视听法

视听法于五十年代首创于法国,是当时法国对外国成年人进行短期速成的一种方法。视听法首先由古布里纳于一九五四年提出,视听法主张广泛利用幻灯、电影等电化设备组织听说操练,把听觉形象和视觉形象结合起来。视听法主张听说训练必须同一定情景结合,在某一情景基础上进行,因此,这种法又叫作情景法。视听法发扬了直接法听说法的长处,在中广泛使用声、光电的现代化技术设备,使语言与形象紧密结合,在情景中整体感知外语的声音和结构。视听结合的方法比单纯依靠听觉或视觉来理解、记忆和储存的语言材料要多得多。视觉形象为生提供形象思维的条件,促使生自然和牢固地掌握外语。听觉形象有助于养成正确的语音、语调、节奏及遣词、造句的能力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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