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免费教育资源网论文生物
关键字: 所属栏目:

简易亲子鉴定法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5-11-27 07:52:03   

  

  人们谈到亲子鉴定,自然就联想到验血,然而古代的滴血验子法不科学,现代的血液鉴定法,DNA鉴定法又比较复杂,能不能找出一些直观的遗传性状(即能稳定遗传的象貌特征),根据这些性状的遗传规律,设计出一套简易的亲子鉴定法呢?学习了高中生物后,我们可以作出肯定回答。

  高中《生物》P158页谈到:双眼皮对单眼皮为显性性状,有耳垂为显性性状。卷舌对不卷舌为显性性状。新编 《达标手册》P69页T4题和P70页T10题中谈到:一个发旋对两发旋为显性性状,习惯使用右手对习惯使用左手为显性性状。98‘《中学生物知识与能力训练丛书》P17页T52题中又谈到:长睫毛对短睫毛为显性性状,有酒窝对无酒窝为显性性状。由于这些性状既直观又都遵循遗传学规律,故我们可以作如下分析:我们用大写英文字母D表示显性基因,用小写英文字母d表示隐性基因,则双眼皮的基因型DD或Dd(即可能纯合体也可能杂合体)单眼皮的基因型为dd(全为纯合体),人类的婚配情况无非以下三种:

     

  从以上图解知,只有第一种情况父母性状能在子女中稳定遗传,这种稳定的遗传就是本鉴定法的依据。例如:一对夫妻都是单眼皮(即符合第一种情况),则其子女必然都是单眼皮,若被鉴定的孩子是双眼皮,则该孩子必然不是该夫妻的“亲子”。若被鉴定夫妻不都单眼皮,一般我们因无法对照(2)(3)进行推断,然而我们可用耳垂、卷舌、发旋、睫毛、酒窝、习惯用右手或左手等性状的遗传规律来推断,只要某夫妻以上七对性状中有一对或几对同为隐性性状,我们就同理用该法判断,其必然性关系可参考下表:

  从上表得知,若某家庭成员的上述七对性状中任意一对性状遗传情况不符合上表的必然性规律,则可作出被鉴定子女与其“父母”之间非亲子关系的定论。若某家庭成员的上述七对性状中任意一对或几对性状的遗传情况符合上表必然性规律,其他性状因父母不都为隐性性状,无法对照上表进行判断,我们认为该亲子关系可能成立。

  由于以上鉴定法可用七对直观性状共同佐证,故其既简单易行,又真实程度高。该鉴定法的缺点是:该法最适用于以上七对性状多为隐性性状的夫妻,如果某夫妻的以上七对性状中每对性状都有一人或两人为显必(就我调查情况看,该情形很少见),则该法不能作出鉴定。故该鉴定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文章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相关文章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