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07高考改革方案出台 3大变化:文理分科考试分科划录取线;高考计分由标准分改为原始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为参考指标。 历时两年多的广东省高考新方案终于掀开了面纱!今天下午,省考试中心公布了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我省从200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这一届的高中学生将在2007年毕业。作为国家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首批实验区,我省需要制定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高考改革方案。我省现行的“3+X”高考方案是1998年教育部批准实施的,实施7年来整体情况良好,但随着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高考制度改革的深入,“3+X”高考方案也需要调整与完善。为此,制定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高考改革方案,在2007年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 由“3+X”改为文理分科考试 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含听力,下同),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文科基础”指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理科基础”指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内容。“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每位考生至少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每位考生至少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体育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1、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2、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考生可在1或2中选择一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1、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2、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考生可在1或2中选择一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外语类专业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加考口语。 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由高等学校根据上述4种专业分类公布每个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定选考科目,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X科),组成考试科目组(如需要可选择多个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的考试科目组)。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专业意向选择考试科目组。 文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物理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选修1-1模块;化学学科课程标准必修课程的化学1、化学2和选修课程的化学与生活模块。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物理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选修2-1模块或选修3-1模块;化学学科课程标准必修课程的化学1、化学2和选修课程的化学与生活模块或化学与技术模块。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专业选考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定的选修课程(部分)内容。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150分;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计分另定。 考试日期为:2-3月: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4月:外语口语;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6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生物,下午化学、思想政治、地理。 计分由标准分改为原始分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