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陈晶晶 实习生杨阳 通讯员廖翊华) 省招生办昨日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据了解,今年招生体检时间安排在4月20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6月22日-23日为体检复查时间。
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在肝功能要求方面,如在体检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学生报考专业将受限。
用户名: !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