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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20年来耕地面积的变化及其政策启示

来源:中国环境资源网  作者:中国自然资源学会  更新时间:2005-11-21 10:48:30   

提 要 利用国家、省、县三级行政单位的统计和普查数据,分析了我国近 20 年来耕地面积变化的总体趋势、空间特征和驱动因子。揭示出:1 减少的耕地主要是分布在东部地区质量较好的耕地,而增加的耕地主要是质量较差的边际土地;2 非农产业占地的多少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减仍十分敏感;3 城市化和乡镇企业的分散程度对土地的利用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作者建议重新检讨现行的土地管理政策,提出了应尽快从行政区“耕地总量平衡”向“基本农田的有效保护”转移等政策措施。

关键词 耕地损失 驱动因子 政策启示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3037(1999)04-0329-05

  进入 90 年代以来,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成为全球变化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一[1]。由于全球变化研究领域更为侧重对地球系统的碳循环和生物多样性变化的研究,因而对森林(特别是热带雨林)和湿地等类型的土地覆被变化投入了较多的精力。其实,另一种土地覆被变化可能对地球生命支撑系统的威胁更为直接,这就是有限的耕地资源在工业化过程中的丧失。就这种变化来讲,中国大陆在近 20 年来成为全球最为突出的地区。考虑到下个世纪初人口高峰到来时中国农业所面临的压力,耕地资源的变化无疑是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1 耕地数量变化的总体趋势

  与淡水资源一样,土地资源属于典型的多功能性自然资源,随着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到来自各方面需求的压力不断增大。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在这种需求的压力下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利用方式和质量的变化。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耕地资源变化总体趋势表现为向其他利用方式的转变,总面积持续减少。在“谁来养活中国”的论争和全球食物安全危机之背景下,耕地损失的问题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2、3]。我国政府为了遏制耕地持续减少的势头,提出了以行政区“耕地总量平衡”为目标的耕地保护政策。

  对于我国耕地总量,一直缺乏权威的数据。比较长的时间序列数据是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4]。根据统计局的资料,我国耕地面积在 1957 年达到高峰,其后经历了一次大幅度的减少。第二次大的滑坡发生在 1965~1977 年;第三次 1980~1988 年;第四次从 1992 年持续至今。改革开放以来耕地减少的速度是 60 年代至今最快的一段时间。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5],1978~1997 年累计增加耕地 1140万hm2,累计减少 1605万hm2,两者相抵,净减少 465万hm2,占耕地总面积的 3.5%,相当于整个江苏省的耕地面积。这段时间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
25万hm2,而在此前的 10 年 (1968~1978) 间,平均每年净减少 16万hm2,速度明显加快。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 20 年间,耕地总量平衡中只有 1979、1990、1995 和 1996 年新增耕地面积超过了减少的耕地面积。但净增面积有限,不超过 10万hm2。净减少最快的是 1984~1988 年,年均减少 55万hm2,其中 1985 年是减少最多的一年,达 100万hm2。1993~1995 三年也很突出,每年净减少近 40万hm2

  如果仅从全国尺度考察耕地总量变化,会忽视一些重要的现象。从耕地面积变化的空间分布上看,净减少最快的一是广东、福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及辽宁等沿海省份;二是陕西、湖北、四川、湖南、山西等中部省份。尽管从全国的趋势看个别年份耕地面积是净增加的,但这些自然条件较好的省份自 1978 年以来一直维持着净减少的趋势。那些自然条件较差的边远省份,如内蒙古、黑龙江、新疆、云南、广西、贵州、甘肃、宁夏等省,1988 年以后耕地却基本上是净增加的。个别省份,如内蒙古和黑龙江等,增加的幅度还比较大。耕地面积变化的这种区域差异,说明在我国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中,生产力较低的耕地面积的增加,在数量上部分地抵消了优质良田的减少,因而掩盖了问题的实质。

2 耕地数量变化的构成和分布

  1988 年以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每年公布耕地增减的统计资料,被认为是这方面比较权威的数据。根据该局 1988~1995 年的数据分析,8 年中增加的耕地主要来源于荒地开垦,占 76%;农业结构调整和复垦所占的比例较小,分别为 13% 和 11%。在损失耕地的构成中,农业结构调整,包括转变为果园、鱼塘、林地及草地的耕地,占有最大的份额,为 62%。其次为非农建设占地,占 20%。自然灾害损毁(风蚀、水蚀、沙压、洪涝)的耕地面积占 18%。

  新开垦的耕地主要来于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新疆、云南、黑龙江、内蒙古及广西等省 8 年间荒地开垦面积最大,占全国开荒总面积的 60%。有趣的是,这几个省份也正是灾害毁损耕地最为严重的地区。从结构调整占地的情况看,果园和鱼塘占地问题较为严重的省份包括广东、江苏、辽宁、湖北及陕西等,主要是东部和中部地区;而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最大的省份有内蒙古、陕西、新疆、西藏和云南,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非农建设占地比较严重的地区明显地分布在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为中心的东部沿海地区,此外,湖北、河南及安徽等中部省份也比较严重。值得注意的是,在 1988~1991 年期间,沿海 12 个省份非农建设占地在全国此类占地中的比重维持在 40% 左右,而在此后的 4 年,比重上升到 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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