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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理数加、减运算”谈中、小学计算教学的衔接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5-12-07 17:43:15   

  

  一些初一学生学了有理数加减后,常产生这样的疑惑:正、负数的引入,既然是人们在数的认识上的一次飞跃,那么有理数的加、减法与小学数学中的加减法相比,有什么"优越"之处?它解决了哪些小学数学不能解决的问题?它与小学数学的加减运算有什么联系?有什么区别?这些问题,实质上提出了中、小学知识如何衔接的问题。因此,在中、小学数学教学中,注意沟通中、小学知识间的联系,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通过知识的迁移,促使小学数学知识向中学代数知识的过渡。

  众所周知,在小学数学里,加与减是计算过程完全相反的两种运算。在减法运算中只能用大数减去小数,否则运算就无法进行。另外在只含有加、减两种运算的混合算式里(此处指不含括号的算式),一般要按顺序计算,即"从左向右,依次进行",否则就会发生计算错误或矛盾。这种认识,对于刚入校的初一学生来说,可谓根深蒂固。

  然而进入中学,随着正、负数的引入,有理数加减运算的学习以及代数和形式的出现(即去掉括号的和),学生头脑中原有的知识结构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因为在这部分教学内容中,成功地解决了小学数学无法解决的三个问题:

  1.解决了小数不能减大数的问题。第一次实现了减法运算的畅通无阻,即不仅大数可以减小数,小数也可以减大数。也就是说,减法运算在有理数范围内总是能够进行的。

  2.实现了运算符号与性质符号的完全统一。即"+"号、"-"号,既表示是加法和减法的运算符号,又表示该有理数是正数或负数的性质符号。

  这种统一,实质上是加、减法互相转化的结果,用式子表示是:a-ba+(-b)-b+a。原来算式中的"减号"变成了性质符号"负号",原来的性质符号"正号",则变成了运算符号"加号"。这种统一,使得减法可以用加法计算,加法也可以用减法计算,给计算带来了较大的方便。例如:

  ①5-15=5+(-15)=-10,即把减法转换成加法计算较方便。
  ②-4+9=9-4=5,即把加法转化成减法计算较简单。

  3.完成了"同级"运算向"同种"运算的转化。即把同属于第一级运算的加、减法,通过代数和的形式转化成属于同一种运算的加法。这样,打破了小学数学中那种"从左向右,依次计算"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利用加法的运算规律,怎样简便就怎样计算,使运算有了更多的"自由度",更有利于简算。

  例如,在计算44-18+38-82时,在小学一般只能按"从左向右"的顺序依次计算,但是学习了有理数知识后就可以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计算顺序和方法:

  ①原式=〔(44-18)+38〕-82=-18(小学一般解法)
  ②原式=(44+38)+(-18-82)=-18
  ③原式=〔44+(38-18)〕-82=-18
  ④原式=(-82+44)+38-18=-38+38-18=-18
  ⑤原式=(-82+38)+44-18=-44+44-18=-18

  至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第一、有理数加、减运算是小学加、减运算的延伸和发展。小学加、减法的意义、计算方法及定律,在有理数范围内仍完全适用,有理数加减法是小学有关运算的更高一级的发展和概括。

  第二、在加、减混合计算中,通过求几个有理数的和,将加减混合运算转化成纯加法运算,不再考虑算术计算规定的运算顺序,可按照最合理、简便的方法灵活计算。

  在初中数学教学中通过归纳、整理,在适当时机给学生介绍这种知识间的联系、发展和变化过程,介绍数学知识的这种和谐、简捷美,既有利于知识的迁移,又促进了中、小学知识的接轨,深化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摘自北京四种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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