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02-11 23:39:15
责任追究制度:
执行兽药饲料、猪尿抽检和处罚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责令改正,并给予纪律处分:1、应当执行抽检因徇私而未抽检的;2、在抽检中舞弊的;3、向抽检对象索、拿、卡、要,获取好处的;4、在处罚过程中,不依法行政,出现多收钱少开票,或只收钱不开票,对直接责任人员扣发1-5个月基本工资,并调离工作岗位;数额较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财务管理
监督制度:
XX室每年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局系统下属各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各下属单位应建立收支分明的财务帐目,发票手续齐全,帐目清楚,大额资金的使用要经集体讨论,切实做到民主理财。
责任追究制度:
对截留资金、设置账外帐或设立“小金库”的单位,经有关部门查实后,除收缴全部资金外,对该单位按“小金库”金额的10%予以处罚,同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按金额的3%予以处罚,或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白条子进帐,手续不全的,按其金额分别给予经办人和财务负责人100%的处罚。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按《会计法》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未按照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的,提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建立体系效果测评制度,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内容
XXXX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对落实惩防体系工作作出部署,每半年听取惩防体系落实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惩防体系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每半年对惩防体系运行的效果组织一次测评。测评内容为体系中各项具体制度的执行情况、产生的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等等,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XXXX系统的干职工代表、XXXX大户代表、XXXX系统聘请的特约党风廉政监督员及其他服务对象代表等。
2、每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本部门党风政风状况及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在评价中,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方面的信息和结果,对党员干部每年的廉政情况作出科学评价。
3、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社情民意调查反馈机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征求意见形式,及时了解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定期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的情况反映和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从健全惩防体系、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角找准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不断完善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内容,使其更加结构合理,配制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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