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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教学设计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8-12 8:40:40
   教学设计是本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形成于教育技术学领域的一种现代教学技术。通常,教学设计依据的是系统论和传播学的基本原理。旨在描述与指那里教学设计过程的主要文献,反映的基本上是专家的看法与意见,而不是系统调查研究的结果。就整体而言,这些文献的共同观点是把教学设计看作一个决定论的过程,该过程基本上是理性的和全乎逻辑的,是由一系列必须遵循的程序构成的。然而,与设计者在实践中实际所做的工作的复杂性相比,专家们有关教学设计过程的原则性的描述确实难以做到十分准确。因此,在教学设计领域我们所面对的:一方面,是专家撰写的大量文献和提出的各种教学设计模式;另一方面,对设计者们根据文献和模式的建议实际所做的一切,却所知甚少。因此,当设计过程或结果不成功、不理想时,人们常归咎于设计者对专家的建议执行不力或教学设计作为一门科学还不够成熟。然而,当我们作比较深刻的反思时,似乎觉得,除了上述两种解释外,还可以提出一种新的解释,就是有关教学设计的传统观点本身还存在着不少不尽如人意之处。例如:当我们把教学设计描述为一种预定过程时,却忽略了它创造性的一面;在强调设计必须领先理性的同时,又疏忽了该过程对直觉的领先在注意设计中的归纳过程时,又将其中的演绎过程置于一边。此外,在把设计视作最优化过程的同时,对对话在设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缺乏足够的意识。归根结底,如央其它设计领域中,在教学设计领域中也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因此,我教学设计的研究领域中,人们较多地注意专家的观点与建议,然而,却往往疏忽卫点,这就是教学设计者自己实际所做的一切。值得庆境的是,今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心文献中有关教学设计的理论描述实践与实践中的差异,开始注意到,在其它设计领域中对实际的设计过程开展的系统调查,设计的理论研究与设计过程中进行的实际活动的有机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新的设计过程类型与模式。这类研究的对象虽不是教学设计过程自身,但作为有关一般设计的研究,这类研究的意义并不局限于某一具体对象的设计领域。对有关设计的许多研究结果进行的分析与综合,有助于我们揭示教学设计与一般设计之间的联系,确立将教学设计视作设计类型之一的新观点,从而使我们走出将教学设计视为某种孤立现象的误区。总之,对这类调查结果的认真思考,有利于促进教学设计人员对有关设计过程、决策、问题界定、研究的假设等传统的教学设计观点作批判性的分析。为此,本文首先将着眼于揭示设计的一般特征,这是包括教学设计在内的所有设计都具备的。然后提供有关设计的一般界定并从若干方面加以精制。其目的是为了对不同的设计类型作系统的考察,并由此推及作为子系统的教学设计。这或许能提供有关教学设计的新观点,以取代过时的旧观点。
   一、设计的定义
   设计就是为创造某种具有实际效用的新事物而进行的探究,这种探究能力是可以加以训练的。它包括对一个不完善的情境的探索,发现并解决一个或几个问题,详细说明导致有效变化的途径。设计在很多领域进行,并根据设计者与所设计的东西的类型不同而变化。设计过程要求是理性与直觉的平衡、行动的动力以及对已采取的行动进行反思的能力。
   显然,有关设计的一般定义试图抓住大量文献中列举出的设计的一般特征。以下将从1.设计的意图或目的;2.影响设计过程的因素;3.设计过程的实质等方面对设计的各个特征进行阐述和描述。
   二、设计的意图
   设计是由目的指引的过程,该过程的目的就构想和实现某种新的东西。当社会与技术发生变化时,设计也随之变化。当产品范围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时,作为工艺的设计已让位于绘图设计。用于设计的第三种方法是系统工程。当个人已无法管理该过程的所有组成成分时,系统工程逐渐盛行起来。在跨越这三种方法时,用以进行设计的方式以及设计问题的特征或许也在发生变化,但设计的意图则依然如故。设计的引进是为了将一个现存的情境改变成为所期望的情境。谋求这种变化正是设计的目的。无论是一变化所包括的是一种新的计算机系统或是一幅插图,一辆小汽车或是一幢楼房,个人技能中的变化或是一种行动的方案,设计者力求获得的总是每个案例的具体结果。因此,设计是规划的一种类型,并最终导致一种有组织的规划,以实现某种特定的意图。简言之,设计就是进行规划和组织,就是对设计对象进行安排,使其相关,从而对其进行控制,因而,设计包括所有能排斥混乱和意久的手段。此外,在每一个设计案例中,其对象可能千变万化,但设计过程的最终结果都是产出具有实际效用的新事物。
   
   总之,设计的一般意图就是构想和实现能满足某种特定的需要,具备某种实际效用的新的东西。
   
   三、影响设计过程的因素
   
   通常,设计过程的质量、设计过程的长短和效果、设计的花费等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是:
   
   1.设计者的洞察力
   
   设计过程依赖于设计者的洞察力,这就是说,既不是问题,也不是解决方案决定设计过程是否应该存在。在决定某一问题是否值得设计、这一问题的设计方案将如何产生的过程中,设计者个人对问题情境的感知、对个人在设计过程中作用的意识以及对设计意图的特有的洞察力是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
   
   2.设计对象
   
   霍伯卡和埃德(1987)发现,设计的对象对设计过程有重大影响。不过,在研究设计对象对设计过程的影响时,学者们主要关注的是设计对象的意图,而不是对象的类型。比如,当设计者认识到该对象能完成某项特殊任务,而目前尚不存在任何符合这一意图的现成对象时,天是设计者对设计对象意图的理解并由此产生的设计者特有的洞察力引发了设计过程。接着,设计者则必须注意区分设计的对象类型,即设计对象是计算机系统,还是建筑物,或是一项行动方案,并据此来提供进行设计的方式。设计中的变化还必须依据由设计者根据对象的意图所设置的目的和标准。例如:制造厂与艺术博物馆同是建筑物,但是,由于设计这些建筑物的意图不同,设计者所提出的设计目的与标准亦不同,这必然影响设计过程的进行方式。
   
   3.设计中的社会性交往
   
   就典型意义而言,设计过程中通常存在着社会性交互作用。首先,承担设计任务的是一个设计小组,每个设计者都是小组中的一个成员。小组成员(如:其他设计者、生产者、管理人员和市场经理)之间的相互认训与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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