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教委了解到,今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加分的详细政策已经确定,共有22类考生可以享受加分优惠,分值最多不得超过20分。
据了解,符合加分政策的22类考生分成了三大类:先进对象、竞赛优胜对象、政策照顾对象。
先进对象包括四类: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省(市)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地、市级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加分的分值分为10分和20分两档。
竞赛优胜对象包括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省(市)优秀运动员、文艺特长生和技能特长生,加分的分值也分为10分和20分两档。其中运动健将证书、一级运动员称号及武术一级以上称号的省(市)优秀运动员可以免试,由报考学校选择录取。
政策照顾对象包括了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现役军人及复退一年内的军人、复退一年以上的军人、因公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长期在国边海防、高山海岛、舰艇部队、特殊艰苦岗位工作的军人和军队飞行员子女,这些考生的加分分值可分为5分、10分、15分和20分四档。
另据了解,加分项目不累加累计,最高分值不超过20分。符合可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