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五档,填写“1”表示全愿意;“2”表示全不愿意;“3”表示除中外合作专业(收费高的专业)外其他愿意;“4”表示除医科外其他愿意:“5”表示除农科外其他愿意(注:3、4、5可以并列填写,只填数字,不填数字以外的其他符号)。考生必须填写:“1”到“5”之间的数字,以表示自己的意向。空白不填的,录取时一律不予调剂。凡填写的,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2.“愿否走读”栏:对有走读要求的招生院校系科(专业),若考生不填,视作不愿意走读。 3.除“艺术体育本科(含外地艺术专科)”、“提前录取军事公安院校(本专科)、师范类本科”等、“艺术体育类(本市专科)”外,其他“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如填写的话每批必须填报一所外地院校,否则该批志愿无效。 4.填报艺术、体育院校(专业)志愿,必须持有该专业“填报志愿通知单”或参加过该专业考试、成绩符合填报要求,填报方为有效。外地艺术(专业)专科志愿在第一批本科之前录取,本市艺术体育(专业)专科志愿在第二批本科之后录取。“艺术体育本科(含外地艺术专科)”设有两所院校志愿;“艺术体育类(本市专科)”设有四所院校志愿。 5.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字迹端正清晰,填报系(专业)与专业码必须准确。若有不一致,以专业码为录取依据,志愿表必须经考生本人签字(其他人签字无效),确认后负有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2006年5月日 部分高校2005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复旦大学 文科518分、理科526分 上海交大 文科510分、理科515分 同济大学 文科496分、理科508分 华东师大 文科490分、理科496分 上海外国语大学 文科500分,理科506分 华东理工大学 文科480分、理科478分 上海海事大学 文科488分,理科469分 上海财经大学 文科498分、理科500分 对外贸易学院 文科496分、理科490分 华东政法学院 文科486分、理科483分 东华大学 文科484分、理科469分 上海大学 文科480分、理科469分 上海音乐学院 文科480分、理科469分 上海中医药大学 理科469分 上海理工大学 理科469分 中国政法大学 文科489分、理科483分 武汉大学 文科501分、理科486分 浙江大学 理科501分 南开大学 理科488分 九所高校二本录取分数线 上海交通大学 文科471分、理科466分 同济大学 文科459分、理科448分 上海政法学院 文科457分、理科431分 上海体育学院 文科455分、理科422分 上海水产大学 文科439分、理科418分 工程技术大学 文科439分、理科418分 第二工业大学 文科443分、理科418分 立信会计学院 文科446分、理科433分 杉达学院 文科439分、理科418分 香港高校录取分数线 香港中文大学 文科为483分、理科为478 香港城市大学 文科为480分、理科为47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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