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高考·政策解读 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首次列为录取照顾对象 新快报讯(记者陈晶晶)今年的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有所变化:增加了可以加分投档的项目,并更倾向于参加过科技竞赛获奖的考生,其中,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三等奖者今年也可加分。此外,因公牺牲的民警的子女也首次列为照顾对象。对省委、省政府确定重点扶持的贫困县的考生及烈士子女可享受专科层次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照顾政策不变,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不变。 增加20分投档的获奖考生范围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新增优先录取范围 1.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解除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的照顾政策,新增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及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放宽侨生照顾范围 去年规定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汕头大学、五邑大学、嘉应大学本科或专科层次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今年对于这些种类考生的加分优惠无指定学校限制,放宽到国内任何一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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