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涌现出的一种新的办学形式,是新疆财经学院以优质的教育资源、良好的教育品牌、严谨的管理模式与良好的社会资金相结合,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是经自治区教育厅、国家教育部先后审查确认的财经类本科院校。 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充分利用新疆财经学院现有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依托其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良的基础设施、先进的管理手段、经济科学的整体优势,坚持“因材施教、强化基础、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办学指导思想,努力培养理论深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新疆财经学院是自治区重点建设院校之一,50多年来在品牌、师资、管理、教学设施、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卓有成效。目前,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正在积极筹建新疆财经大学。疆财经学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创办商务学院,旨在实现能够承担较高学费负担的考生就读财经热门专业的愿望。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普通二批次录取学生同等待遇(各种奖学金)。学生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条件者由新疆财经学院颁发学位证书,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开设会计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法学、财务管理、英语、人力资源管理、新闻学等专业。 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独立学院)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5号 邮政编码:830012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一、招生录取原则: 1.坚持德、才标准,严格把好招生入学关;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 3.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及招生办公室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 4.考生必须达到本省区普通本科三批次录取分数线。 5.考生必须有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报考志愿。考生直接在高考志愿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批次明确填写“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专业”。 6.在内地省区招生录取时,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才可线上调剂录取,否则一律不调剂录取。 7.保证生源质量,不主动降分录取。 8.内地省区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9.若变更计划,必须同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将通过网络、招生公示栏向全社会公开招生录取结果,及时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会计学专业 ★金融学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 ★财务管理专业 ★法学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英语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科) ★新闻专业 四、收费标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核定,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收费标准确定为: 1、学 费:理工、外语类专业: 11000元/每人每学年 文 科 类专 业: 9000元/每人每学年 2、住宿费:4人间:1000元/每人每学年 6人间:800元/每人每学年 8人间:600元/每人每学年 报考注意事项 招生对象: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国家计划内招生。 录取批次:本科第三批次录取。 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教育,学制四年。 学历待遇: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合格,毕业后由新疆财经学院颁发学位证书,由新疆财经学院商务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每年交纳学费(详见本招生简章)、住宿费、教材费。 户 口:非乌鲁木齐学生入学时需办理户户口迁移手续(农村户口学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转非”),本市学生不迁移户。 咨询电话:(0991)7842272、7842275、7842271 传 真:(0991)7842275 邮 编:830012 地 址:新疆 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5号 E— mail:swxy@xji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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