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于6月7日、8日、9日3天进行,4月17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我省高招政策已经出台。今年我省高考听力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只作为高校录取参考成绩。高考照顾录取、享受降分投档、优先录取考生政策同时出台。 2006年我省高考实行在反向小综合会考基础上的“3+小综合”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3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各科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小综合300分,4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今年我省高考外语科仍设听力部分考试,听力部分占30分,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去掉听力考试的内容,对其余试题分数总分加权为满分150分(即将考生外语试卷听力考试以外试题卷面原始总分乘以150/120)。录取时听力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外语考试语种分英、日、俄3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今年高考照顾录取政策不能兼得。高校招生各种按政策加分、降分提供档案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其他加分、降分政策不可兼得。按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各录取分数段上均享受同样的待遇。凡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必须于高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至5月25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项目分值。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双语生的照顾录取政策待定。 考生为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之一的,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的,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为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残疾军人、警察,因公牺牲军人、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的子女,驻边、沙漠区、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国防科工委所属院校军工专业的非定向计划招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降低投档分数线,但最低分数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外语类专业录取不单独划线,与其他类专业同时划线录取,不另划外语单科分数线。对于既招文理专业又招外语专业的院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和上述规定投档办法投档,对于外语院校则按各语种招生计划数和上述规定投档办法投档。如日、俄语种在线上完不成计划时,可降低20分录取,再完不成计划,参照考生志愿,从报考英语的考生中补足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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