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华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其前身是华东纺织工学院,创办于1951年,1985年更名为中国纺织大学,1999年更名为东华大学。学校地处上海市,现有松江校区、延安路校区和新华路校区三个校区。学生入驻松江校区和延安路校区。办学性质:公办。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延安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东华大学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设12个专业学院和1个直属系,拥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2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7个本科专业,学科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上海市十大重中之重学科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3个,并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大学科技园等一批高水平研究开发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2600余名,其中院士7名,还有一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和新世纪百千万工程获得者,高级职称教师近600名。共有在校学生2万余名。多年来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的就业状况始终保持良好态势,在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名列前茅。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1、2006年我校本科计划招生3700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向社会公布。 2、2006年我校继续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本科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教育后,可根据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能力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自主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中某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经济学类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金融学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电子商务专业;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学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电气信息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自动化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和复合材料与工程专业;纺织工程类含纺织工程专业和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和信息安全专业;环境科学类含环境科学专业和环境工程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专业和公共关系学专业。 理科试验班是对优秀新生“加强基础、因材施教”的重点教改班。入学后两年内,每学期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能力、特点和成绩申请转入相关专业大类或专业学习。完成该班两年基础学业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相关专业大类或专业学习。 服装设计与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业设计、旅游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轻化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应用物理学、光电子技术科学、英语、日语、法学、教育技术学等专业按专业招生。 三、填报志愿和考试科目 1、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 2、考试科目由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规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全国普通高考前参加我校规定的专业考试,未通过专业考试者,不能录取该专业。 四、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公布的《2006年东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2006年东华大学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2、非艺术类专业 按我校在该地区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调阅考生档案。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考生的全国普通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录完第一志愿考生后,若我校在该地区公布的招生计划有余额,可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生源较差的地区,学校视情况调减招生计划。 3、对相关科目的要求 英语专业录取考生须参照其参加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的英语口试成绩。 4、对男女生比例要求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5、优惠政策的执行 (1)对符合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加分或降分后其总分达到我校在该省的投档线,在同等条件下录取。 (2)对参加我校艺术特长测试并认定为特长生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特长生招生规定,给予优惠录取待遇。 (3)经我校预选并审核认可的优秀推荐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在我校调档线以上,学校将兑现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承诺。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