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社会关注的湖南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对口招生和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政策正式出台,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 焦点之一:“阳光工程”制度化 湖南将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高校招生工作机制和体系。 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重大问题集体议事制度。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规行为要按照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进一步加强对雇人代考或替考、利用现代通信工具作弊及有组织的群体舞弊等严重的考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打击;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 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向社会提供招生政策信息、工作信息和录取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各高等学校不得进行任何虚假宣传和承诺,误导考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或公布各地区和中学的高考排名成绩;对招生违规事件等个案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并按规范程序及时、客观地向媒体和社会公布,避免渲染炒作,努力维护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和社会稳定。 焦点之二:报考对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均可以报名。 明确三种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在湖南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也可报名参加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但二者不能兼报;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等)一律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和电子信息采集。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为: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体育特长生标准:高中阶段参加我厅认定的省级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篮、排、足球,下同)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覆盖全国)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八名或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获集体项目奖的特长生必须同时具有该特长项目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的集体项目,其运动员获奖时,必须具备组队学校的正式学籍(有学籍异动的必须具有该校学籍一年以上)。艺术特长生标准:高中阶段参加我厅认定的省级艺术竞赛,获个人项目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者。 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各类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予录取。 高考报名时间和办法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 焦点之三:考试 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3”指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数学实行文理科分卷考试,外语听力成绩(满分30分)计入外语总分;“文科综合”指政治、历史、地理的综合,“理科综合”指物理、化学、生物的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原始分)为300分,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三科试题由湖南统一命制,其他科目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命题依据是教育部考试中心《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湖南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补充说明》。 全国统考(含湖南自主命题)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高等学校受权组织考试命题的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秘密级事项。各级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必须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大失(泄)密范围。 焦点之四:填报志愿 考生应依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2006年在湘招生计划,在本人所报考的科类中选报学校与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报考学校招生章程或直接与报考学校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报考学校的类型(公办、民办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不应盲目填报。考生的志愿一经本人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所在中学要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考生填报志愿时加强咨询指导,但不得为考生指定志愿学校。禁止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代替考生本人办理志愿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