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出台。今年我省高考招生录取将进一步完善录取批次细化改革,不再实行分层次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与去年相比,在录取批次、优惠照顾条件等方面的规定均有所调整。 据悉,我省将继续完善录取批次细化改革,以提高一志愿满额率,促进高校录取高质量生源,有效减少高分考生落选,实现高校和考生双赢。在继续推进批次细化改革的前提下,今年在本科三批进行微调,由以前分A、B、C三个梯次,改为分A、B两个梯次。省内外本科一批录取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列入本科三批A梯次,其他独立学院列入B梯次,以促进本科三批生源结构更趋合理。 我省将切实加强招生录取管理。首先给在我省招生的院校“立规矩”,要求其全面如实宣传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高校招生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我省还将建立并逐步完善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发挥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禁擅自组织生源,严禁不按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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