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素描、色彩、设计基础 我校在4月1日前发出考生文化课考试通知单。填报志愿按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各省(市、区)关于艺术类专业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今年我校美术及艺术设计专业各专业方向采用以下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记入总分,文化课按40%记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北京、天津、吉林、辽宁的考生必须将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原件)寄我校招办,以备审核,无专业考试合格证者我校不予录取。考生外语语种英、日、俄语均可。 七、复查 为确保招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进行认真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八、招生考试监督电话 招生考试监督电话:0471—4392514、4392529 邮寄材料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95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010022 联系电话:0471—4392514电子邮件:zhaoban@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0471—4392514 4392031(传真) 内蒙古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联系电话:0471-4392381 13009514926 电子邮件:wianj-314@163.com 内蒙古师范大学国际现代设计艺术学院联系电话:0471—4392378 0471—4393245 0471--4392309 0471—4392366 (传真) 13654716218 网 站:http:www. imdac.com.cn 电子邮件:imdac@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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