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江苏省南京市四牌楼二号 邮编:210096 电话:025-83792452 网址:www.seu.edu.cn 一般规定: 1.学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预留计划的录取原则:用于调整各地区生源不平衡;对学校有重大贡献人员的子女,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经学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定,准予录取。 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分数级差:专业之间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满分为900分的省(市、自治区)专业级差为20分,其他考分形式的省(市、自治区)为5~10分。在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间级差为50分。 优惠政策:对有关省(市、自治区)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他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在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录取。 自主招生:省(市、自治区)级重点中学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通过我校的考核后可确定为自主录取对象:(1)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省级赛区一等奖、或同时获得全国联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两项竞赛二等奖的理科考生;(2)在高中阶段获得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内、国际竞赛一、二、三等奖的理科考生;(3)在高中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的理科考生;(4)在高中学习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个人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的理科考生;(5)高中阶段成绩特别优秀的理科考生;(6)获得《高校招生》杂志“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复赛优胜者的获奖学生(文理均可)。符合我校自主录取基本条件(1)至(5)自主录取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在该生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按正常程序进行专业录取;符合我校自主录取基本条件第(6)条的自主录取对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本科控制线、在我校录取线下15分以内的考生,我校在该生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按正常程序进行专业录取。 收费标准:培养费:本科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高职(专科)4100元/年。住宿费:600~1200元/年(视学生的住宿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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