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国
对其他国家实行宗主权的国家。封建社会君主对诸侯的支配权力是宗主权;扩大到国与国之间,一国使他国从属于自己,干预其内政和外交的权力为宗主权,前者为宗主国,后者为附属国。到帝国主义时代,帝国主义列强推行殖民统治,殖民地为附属国,帝国主义列强为宗主国。
保护国
非独立国的一种。主要是外交、军事由宗主国政府承担,当地首长保持有一定行政上的权力。战前各殖民主义国家都拥有大量保护国。今日不丹、锡金仍是印度的保护国。
自足国
指在经济上不依赖他国可以自足自立的国家。在社会经济不发达,地区间经济联系很少的阶段可以存在自足国。随着国际地域分工的发展,进入世界经济时代,很少有自足国,各国都必须和世界经济发展联系在一起。
中立国
指处于两个对立的政治力量之间不倾向任何一方,不参与战争并取得法律地位的保持中立状态的国家。一般把中立国分为战时中立国和永久中立国。战时中立国也叫“局外中立国”;永久中立国是指无论是在平时还是战时,必须永久奉行中立政策的国家。当中立国宣布中立后,既要对交战国保持不偏袒的态度,也要对交战国的任何一方不得予以提供与战争有关的直接或间接的援助。
附属国
指国内的主权、外交、经济等方面,或者某一方面受其他独立国的限制或控制的国家。控制其他国家主权的为宗主国。有时亦称附属国为卫星国,名义上独立,实际上受宗主国的操纵。
大公国
君主称号为大公的国家。大公是世袭,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9世纪末,东斯拉夫人以基辅为中心的基辅罗斯,最高统治者称罗斯大公。14世纪有立陶宛大公国。现代有卢森堡大公国,是君主立宪制的资产阶级国家。
酋长国
一些以传统世袭的酋长等统治的国家。今日政治形态随着社会发展有很大变化,战前印度曾存在580多个酋长国。今日典型的酋长国是西亚的巴林、卡塔尔、阿曼等。
卫星国
在政治、经济、军事上以及意识形态上受大国制约,或者根据某些条约受大国控制的一些小国。但卫星国与附属国不同,形式上它的外交、军事等方面都是独立的。
发展中国家
亚、非、拉及其他广大地区的国家,过去大部分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战后获得独立。由于政治、经济都面临着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的形势,因此统称为发展中国家。按1974年毛泽东三个世界的划分法,这些国家属第三世界。这些国家从旧体制继承来的是单一经济结构,大多数国家工农业不发达,人民生活贫困。
最惠国
指缔约国一方将在自己领域内给予第三国国民的优惠也给予缔约国另一方及其国民,获得优惠的国家则称最惠国。给予最惠国或最惠国民的待遇为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内容要缔约国的有关条约中规定,一般包括通商、通航、居住、营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