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艺术类志愿共分5个批次:第一批次(本科)和第四批次(高职<专科>)为省外院校单独专业考试、单独招生所设的志愿;第二批次(本科)、第三批次(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和第五批次(高职<专科>)为我省招生计划和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的外省计划。省招办提醒报考艺术类考生需要注意: ●第一批次和第四批次各设一个志愿;第二批次设三个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第三批次设一个志愿;第五批次设三个志愿。 ●凡参加省外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本科志愿填涂在第一批次志愿栏,高职<专科>填涂在第四批次志愿栏。 ●我省招生计划列在第二批次(本科)、第三批次(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和第五批次(高职<专科>)。在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五批次公布的省外计划,用我省考生的统考专业成绩(美术和音乐)招生,其志愿应填涂在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五批次志愿栏内。 ●在招生计划中,第一批次和第四批次列出的部分院校的招生计划,分为全国性计划和在皖招生计划两种,未注明计划数的院校计划均为面向全国招生计划。其中,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可以自行划定本校本、专科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除此之外,文化线由省招办统一划定。 ●在第一批次和第四批次内填涂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所报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合格(以院校报到省招办的名单为准),文化课达线(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才能投档。 ●我省艺术类文化线不分“师范”和“非师范”;今年开始,艺术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音乐表演根据学校要求分大类和小类招生:(1)大类(音乐表演类)招生;(2)小类(声乐、键盘、中国乐器、管弦)招生。未参加音乐表演专业加试的考生,不能填报该类专业。 ●个别院校的招生计划可能会有调整;计划中师范类专业已经注明。 ●招生院校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学年的学费标准(一般不含住宿费),部分院校收费标准未注明的,见新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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