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要把个人志向与国家建设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并结合本人在中学阶段的德、智、体条件实事求是地填报志愿,特别是选报好每批次的第一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填涂志愿信息卡、填写志愿表,志愿表中志愿学校和专业的“批次位置”一定要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批次位置相一致。 考生应认真了解招生学校情况及各项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选报志愿。考生填涂志愿信息卡和填写志愿表要认真细致,志愿信息卡由计算机录入后打印出考生志愿核对表,考生校正签字。录取时将以志愿信息卡的志愿顺序为依据投递档案。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志愿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一经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同批次录取院校间是什么关系? 由于招生学校在客观上存在差异,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分批录取的方法,分为提前录取、第一批录取、第二批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 (1)提前录取的院校 参加提前录取的是军事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和少量国家教育部特批的院校、艺术院校及招收艺术专业的院校、体育院校及招收体育专业的院校。 (2)第一批录取的院校 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是全国的重点本科院校、进入“211”工程的院校和经批准的少量一般本科院校。 (3)第二批录取的院校 参加第二批录取的院校是一般本科院校。 (4)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 (5)专科录取的院校 参加专科录取的院校是全国(含北京市)的专科类院校和招收专科学生的本科院校。 在录取中,以上每批录取院校之间按批次顺序录取,互不影响,只有上一批结束后,才能开始进行下一批录取。 同批次录取院校在同一时间进行本校的录取工作;不同院校由于所报志愿的考生多少及分数高低不同,自然导致同批录取院校所谓志愿“梯度”关系,这是考生需要注意的。因为招生学校只有在审核完上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并确定该校的录取状态(录取结束、档案数与计划数持平或该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能确定是否调阅下一志愿报考该校并且未被上一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档案。也就是说,同批次院校间的所谓志愿“梯度”,是由考生志愿情况自然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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