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考生手中都会有一份北京考试报社出版的《北京市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简称《招生专业目录》。这是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汇总全国在京招生院校当年在京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的重要信息,是考生正确填报志愿的依据。考生在使用《招生专业目录》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科类不能混淆 文史类考生使用文史类的《招生专业目录》,要在文史类《招生专业目录》中查找自己所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理工类考生使用理工类的《招生专业目录》,要在理工类《招生专业目录》中查找自己所要报考的院校和专业,科类不能混淆。文理兼收的专业,也应按照科类查找信息,文理不可互通。考生属于哪一类别,就应在该类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查阅相关招生高校和专业信息。 《招生专业目录》共分为五大部分: 1、艺术类: ①提前录取院校。 ②艺术类高职批次录取院校。 2、文史类: ①提前录取院校。 ②第一批录取院校。 ③第二批录取院校。 3、文史类专科(高职)批次录取院校。 4、理工类: ①提前录取院校。 ②第一批录取院校。 ③第二批录取院校。 5、理工类专科(高职)批次录取院校。 各类符号要看清 考生在查阅使用《招生专业目录》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说明,分清目录中招生院校和专业所在的批次,以及各种数字、各种代码、各种符号所表示的含义。特别要注意学校代码、专业代码不能与学校(专业)的招生人数混淆。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左侧的数字是该学校(专业)的代码,右侧数字是计划招生人数,凡专业名称后注有“▲”的均须加试外语口试。凡专业名称后注有“-”的均须面试。 严格按照当年目录报考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严格按《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市高招办的补充通知)公布的招生院校和专业来填报。《招生专业目录》上没有的不能填报,考生也不能将《2002—200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北京招生录取分数分布统计》作为《招生专业目录》来用。因为《分数分布统计》中的学校和专业代码与今年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代码相比有变化。 艺术类考生填报细节 经专业考试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使用艺术类的招生专业目录,并将报考的学校和专业,按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成绩合格证)指定的批次,填涂在志愿表、志愿信息卡中相应的位置。艺术类的本科和专科的志愿填在志愿表(卡)的提前录取学校栏里,艺术类高职的志愿填在志愿表(卡)的艺术类高职录取学校栏里。 《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后注明“文史类”的只招收文史类考生,注有“理工类”的只招收理工类考生,未注明科类的专业文理兼收。 招生院校未注明承认其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的,均只承认本校的专业考试成绩。未取得成绩合格证的,不得填报。在《招生专业目录》里已经将提前录取院校和艺术类高职录取院校分开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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