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按语 为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引进社会监督机制,增强政府信息服务功能,确保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必要的规格、质量和正常的办学秩序,现将2006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截止到2006年4月18日)予以公布。 本名单按学校所在地、办学类型、科类等排列,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719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职院校(共1105所);第三部分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17所);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145个)。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它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均不具备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纪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本名单,以免失误。 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中,凡办学条件低于限制招生(黄牌)规定要求的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共37所),表示今年虽允许招生,但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 高职(专科)院校名单 天津市(27所) 天津职业大学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天狮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天津开发区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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