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按语 为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引进社会监督机制,增强政府信息服务功能,确保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必要的规格、质量和正常的办学秩序,现将2006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分校办学点的名单(截止到2006年4月18日)予以公布。 本名单按学校所在地、办学类型、科类等排列,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普通本科院校(共719所);第二部分是普通高职院校(共1105所);第三部分是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共317所);第四部分是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共145个)。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名单外,其它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院校)均不具备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对于违纪招生的单位,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请今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注意查询本名单,以免失误。 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中,凡办学条件低于限制招生(黄牌)规定要求的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共37所),表示今年虽允许招生,但须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 普通本科院校名单 山东省(40所) 山东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济南大学 聊城大学 鲁东大学 青岛大学 烟台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建筑大学 山东理工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山东轻工业学院 潍坊学院 山东交通学院 莱阳农学院 潍坊医学院 泰山医学院 滨州医学院 济宁医学院 临沂师范学院 德州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 山东工商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体育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青岛滨海学院 烟台南山学院 滨州学院 枣庄学院 菏泽学院 泰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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