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今年的新规定去掉“城镇”二字,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的退役士兵。 (4)今年招生规定指出: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教育部规定指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省级招生委员会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的考生,录取时可加分投档。今年我省对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继续执行由省教育厅组织测试认定,凡获得由省教育厅颁发的中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投档。凡未进行中学生体育运动一级测试认定的二级运动员,不得照顾加分。 (二)填报高考志愿的时间问题 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全国有三种。(即考前、考后估分和成绩公布后填报)。全国有5个省考前填报志愿,有16个省考后估分填报志愿,有10个省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我省实行两段填报志愿,即考后估分填报本科层次院校志愿,成绩发布后填报专科层次院校志愿。这种填报志愿的方法,省上2005年经过调研论证,65%的单位认为符合我省实际。今年“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提出我省高考志愿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对此,省招办十分重视,经过反复论证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案,从方案的社会认可性和录取工作的可操作性再次进行论证,认为还是维持原方案比较好。一是目前填报志愿的方式符合省情,考生志愿相对分散,不易扎堆,第一志愿录取率逐年提高。05年,第一批重点院校第一志愿录取率为87%(上年为75%),第二批第一志愿录取率为61%(上年为51%),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志愿录取率为69%(上年为51%),专科第一志愿录取率为66%,高职第一志愿录取率为82%;本科录取结束后,线上考生落选情况也比较合理。理科498分(控制线)以上落选1724人,其中服从调配的只有226人;文科476分(控制线)以上落选487人,服从调配只有140人。二是多数中学习惯估分填报志愿,便于指导学生填报;三是即便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时并不知道每所高校的报考人数和分数密集程度,盲目性仍然存在。经今春三个论证会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估分填志愿是“蒙着报”,分数公布之后填报志愿是“报着蒙”,各有利弊,对于我省来说,本科计划少,估分填报志愿更切实际,再加上基层招办和中学,都适应目前的工作方式,指导学生填报志愿更为有利。因此,大家讨论重新确认,认为今年我省填报高考志愿仍分两段进行。第一段(6月10日至16日)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比往年延长一天);第二段(6月28日至7月5日)填报第三批高职高专院校志愿(比往年延长两天)。 (三)定向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部分高等学校须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用人单位安排少量的定向生。高等学校经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规定的协议书。严禁假定向和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时,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今年我省定向生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具体办法:一是定向生面向全省招生;二是高等学校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考生录取后须与高校、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三是省属院校原则上不安排定向招生任务;四是定向生与国家统招生同时投档,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并列志愿补充投档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一志愿定向生提档最低分。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学校在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任务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天津师范大学为甘肃省18个贫困、民族县定向培养36名本科学生,在录取时,一是严格按每县2名在18个县范围内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村户口考生;二是按教育部定向招生规定进行录取;三是市、县做好生源组织宣传;四是当定向生源不足时,定向计划转为统招计划录取。 (四)民族班、民族预科生招生 民族班、民族预科生招生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极大关怀,是对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力支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民族班、民族预科生,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不录取汉族考生,今年的具体招生办法是:省外民族班、民族预科生按志愿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