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贷政策(2005年) (一)入学奖学金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当年高考成绩在全省文、理科考生前300名,或高中阶段参加单科竞赛获全国前20名、全省前10名,或曾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入学后,享受一等入学奖学金5000元; 2.当年高考成绩超过本科一批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享受二等入学奖学金3000元; 3.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当年高考成绩列我校理科前10名、文科前5名,入学后,享受三等入学奖学金1000元。 以上奖项,不重复计算。 (二)在校学习期间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一等6000元/年,二等4000元/年,同时减免当年学费; 校内奖学金:我校优秀学生获奖比例约为学生总数的43%,校内设立一、二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分别为1000元/学年、500元/学年、100元/学年; 专项奖学金:我校每年还设有“济南四建集团优秀学生及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每年奖励30人,每人1000元);“山东万斯达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每年奖励100人,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800元/人);“山东金鲁城集团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奖励30人,每人1000元);“山东省移动全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基金”(每年奖励21人,每人1000元/年);“青岛建设集团奖学金”(每年奖励10人,每人500元);“济南市人民政府优秀特困生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人,一等1000元/人,二等600元/人)等奖项。 (三)救助特困生的措施 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为主,其他资助形式为辅的联动助学体系。一是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二是每年评选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月150元的生活补助;三是每年安排10%左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四是利用专业优势,在指导教师带领下,同专业实习结合,为工程项目服务。 2006年奖贷政策正在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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