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4.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省级优秀学生(应届毕业生);(2)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3)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4)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5)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 (6)在高中阶段,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和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集体项目一等奖者;(7)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8)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优录考生需层层公示,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zsxx.e21.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日至2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记者:王晶 梁炜) [链接三] 高考招录工作“六不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单位和本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严格遵守“六不准”规定,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记者:王晶 梁炜) [链接四] 我省10类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开 招生政策规定;招生计划;高校招生章程;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考生名单;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全省考生分数段;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以及各批次院校的最低投档分数线;生源不足院校招生计划余额;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录取期间,向考生提供录取状态查询。 高考时间6月7日至8日 6月25日发放成绩单 昨日省教育厅介绍,今年普通高考时间为6月7日、8日,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和高职统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采取网上评卷。 6月25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通知单。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市、区)招办有组织地申请复查卷面分,不接受个人查卷申请。 7月12日至8月28日为高校录取时间,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二、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记者:王晶 梁炜) 高校退档要说明理由 省招办可设预录取状态 昨日从省招办获悉,今年高校招生投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高校必须按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 各高校要根据我省录取工作进程,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和审核等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下一志愿开始投档后,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上一志愿的考生档案。 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招生院校的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报教育部备案。(记者: 王晶 巩平) 省教育厅负责人论辩“钱”与“分” “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昨日,省教育厅副厅长陈传德在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上重申,高考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