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森工总局及各管理局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200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术科统一考试工作定于5月8日-15日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的组织领导 术科考试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并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统计组、后勤组、纪检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省术科统一考试工作,各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 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 考试项目:体能(100米、800米、二级蛙跳、原地掷铅球)及体育专项。男女考生考试项目相同,评分标准不同。评分标准和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考手册》及省招考办公布的《专项测试各项目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中的规定执行。考试成绩现场公布并输入计算机,每项20分,五项总分为100分。 三、 考试地点及安排 1、考试地点:哈尔滨体育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 1号,滑冰专项除外)。 2、考试时间及分组: (1)体能考试由我办统一编制考试秩序册,考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须在每项考试时间前1小时到达哈尔滨体育学院田径馆检录。 (2)田径专项考试时间为每天17:00-18:30进行。按分组第一天考100米、200米、400米、跳高、跳远、标枪、铅球,第二天考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女子100栏)、400米栏、三级跳远、铁饼。 (3)报考滑冰、滑雪专项的考生,统一在5月9日上午10时在哈尔滨体育学院田径馆检录,5月9日下午14时报考滑雪专项的考生在哈尔滨体育学院轮滑馆考试,报考滑冰专项的考生在哈尔滨滑冰训练馆(哈尔滨道外区八区体育馆)考试。报考游泳各专项的考生,5月10日8:30分在哈尔滨体育学院田径馆检录,并参加考试。对参加滑雪、滑冰、游泳专项考试的考生将单独安排体能考试。 (4)其它专项考试为每天8:00- 18:30进行,在每组考试时间内由各市(行署)招考办统一组织考生参加各专项考试。 (5)参加乒乓球、冰雪、武术、田径考试的考生自备球拍、冰鞋、轮滑鞋、武术器械及钉子鞋(短钉)。 (6)分组 第1组:5月8日-5月9日,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省森工总局及各林管局考生。 第2组:5月10日-5月11日,哈尔滨市、伊春市、大兴安岭行署、鹤岗市考生。 第3组:5月12日-5月13日,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牡丹江市、鸡西市考生。 第4组:5月14日-5月15日,绥化市、大庆市、黑河市、省农垦总局及各农垦分局考生。 四、其它 1、各地要加强对体育术科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2、考生体育术科考试考号由我办统一编排,术科考试准考证由各市(行署)招考办自行打印并塑封后发给考生,同时给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准备长25厘米,宽12厘米,印有术科考试考号的号码布(白布红字)两块,并配八只别针。 3、体育术科考试的工作人员由省招考办从各市(行署)、县(市、区)抽调,各市(行署)招考办须按要求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职招生干部参加术科考试工作。抽调人员务必于5月7日中午12:00时前到达省招考办(哈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请各市(行署)招考办在接到通知后于4月26日前将名单报我办普通高校招生处,联系人:李乐。 4、各市(行署)招考办要委派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考生领队,并在报到时统一向后勤组交纳考生的术科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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