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首 页下载论文听力动漫常用工具苏教人教新课标高中生自考在线教案作文

网站首页 | 试题中心 | 一轮复习 | 二轮专题 | 三轮冲刺 | 在线听力 | 教育论坛 | 家长学校
动画资源 | 自考资料 | 优秀作文 | 在线教案 | 状元纪实 | 园丁风采 | 学习方法 | 高考新闻
logo
  热门标签:
当前位置免费教育资源网高中生高考在线高考资讯
2006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大学招生网  发布时间:2006-06-04 04:17:37

  三、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三)第二志愿

  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校可以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但不接受第一志愿录取的请求。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预留部专业招生计划的5—10%录取第二志愿的高考生(各个专业预留第二志愿招生人数附后)。未预留计划的专业按考生志愿自然录取,在第一志愿额满的情况下,由于受计划总数及招生政策的限制,第二志愿考生无法录取。区外招生计划不预留第二志愿录取计划

  (四)专业录取原则

  区内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才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在报考我校的同一志愿中采取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录取。专业志愿间的级差为5、3,即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数,其总减去5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若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录取,则再减去3参与第三专业志愿排序。

  区外录取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四、部专业招生科类及按类招生和大类培养专业、部专业单科成绩要求

  (一)法学院法学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录取。

  (二)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俄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中录取;日语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和蒙授文科中录取。要求外语口试和外语单科成绩均及格。

  (三)人文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

  (四)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从普通文科(文史类)、普通理科(理工类)中录取。艺术学院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专业按艺术类考生录取。

  (五)蒙古语言文学专业(文理综合班)从蒙授文科、蒙授理科中录取,要求考生的数学成绩不低于相应类别的数学平均。其中蒙授理科只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如果专业志愿考生录取不足,不进行调剂,剩余计划调剂给蒙授文科专业。

  (六)艺术类考生,按蒙语授课艺术类文科、蒙语授课艺术类理科、汉语授课艺术类文科和汉语授课艺术类理科专业划线录取。艺术类考生要严格按照其所持有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报考,专业代号按照专业考试合格证中的代号填写,不得报考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其中报考蒙语授课艺术类考生也不得兼报相应的汉语授课艺术类各专业。

  (七)计算机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入学后将实行按类教学,在本科三年级开始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和电子商务两个本科专业学习。

  (八)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入学后将实行按类教学,经济学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为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三个本科专业学习;工商管理类在本科三年级开始为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4个本科专业学习。

  (九)其他专业根据所属学科从相应科类中录取。

  (十)新生入学后,从哲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中选拔文史哲基地40人;生物科学专业中,含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20人,生态学专业中含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10人,生物技术专业中含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30人。

  (十一)文科预科班一年后,选拔英语专业30人;理科预科班一年后,选拔数学与应用数学20人;

  (十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在内蒙古大学软件学院就读,按照软件产业的特点,充考虑软件市场对软件人才的实际需求,培养熟悉大型软件开发规范、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开发型软件人才。本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收无专业志愿考生。

  五、部专业的年龄、身高要求

  (一)国防生要求必须是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考生。

  (二)旅游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

  (三)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8cm以上,男生身高185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男舞)专业要求身高172cm以上;表演(舞蹈表演—女舞)专业要求身高162cm以上。

  六、优惠加政策与数排序

  (一)优惠加

  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6〕2号),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s: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上一篇gao:2006年天津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下一篇gao:2006年(辽宁)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评论:2006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查看完整评论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1分

内 容:

         通知管理员 验证码:


本类热门阅览
  • 1湖南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2河北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3河南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4广东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5山东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6天津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7浙江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8湖北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9安徽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10北京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11新疆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12广西地区各高校历年高考录取分

  • 相关文章
  • 山西2006高招录取结束 共录取新...
  • 2006年山西6校本科计划还有缺额...
  • 四川2006高考录取盘点:本科一批...
  • 广东2006高考录取结束 录取名单...
  • 2006年起同济大学等上海14所高...
  • 黑龙江2006年高考录取率为75.3...
  • 回顾2006年高考:北京高考首设三...
  • 2006年黑龙江高校又新增74个专...
  • 2006年山西专科(高职)学校补录...
  • 四川2006高考录取最后一波--二...
  • 2006高考回顾:香港高校内地招...
  • 2006年高考回眸--高职校成新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