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将分两批填报志愿,高校录取分三批进行。 近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了2006年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将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高考志愿工作于6月下旬进行,该次填报艺术类提前批次和艺术类民办本科高校志愿。 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录取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还可以在7月底第二次填报高考志愿,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高校志愿。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内或省外高校,并可填报“服从其他院校”志愿。 参加非专业统考取得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参加专业考试高校的志愿,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对其他高校无效。 艺术类考生还可兼报普通类各批次高校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批次除外)。 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批 今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共分三批进行,包括提前录取高校(含面向全国招生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省内外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含民办本科、独立学院),以及面向江苏招生的高职(专科)高校(含普通高校、职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校普高班、电视大学、民办专科高校等)。 其中,前两批录取是在普通类本科一批前提前录取;而高职院校则在普通类民办本科高校录取后,第一批高职(专科)高校录取前进行。 在各批艺术类志愿录取之后,未被录取的艺术考生,符合条件者仍可参加所兼报的相关普通类高校志愿的录取。 分三类进行投档录取 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录取工作按招生专业类型分为三种。 其中,美术类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使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高校择优录取。 音乐类专业和表演类专业使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的高校,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的专业总分并按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而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非专业统考高校的考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分别按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按考生志愿和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专业成绩优秀可加分 参加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表演类专业统考总分在360分以上的考生,录取时由高校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提出申请,经省招委批准后,在相关高校的投档线下,文化可照顾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录取。 对于自行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招生高校,对个别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总成绩百分制计90分及以上,且专业排名前三名)的考生,经省招委批准后,在相关高校的投档线下,文化可以照顾10分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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