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2月29日讯(记者 许 欣) 今天,记者从省考试局获悉,我省2006年高考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1月11日至17日,比往年高考报名时间提前了2个月。 2006年我省高考报名仍实行先由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市县招生办后审查确认报名资格的办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6年1月11日上午8:00至18日下午5:30,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 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不能跨学校或跨市县报名);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往届考生以及本省中专(中师)、技校、职中(简称“三校生”)的应往届考生,就近到本人就读或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在省外就读的应往届考生及其他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不能在非本人户籍所在市县报名,报名点不接受集体报名)。考生本人也可以委托其法定监护人或其他亲属帮助办理报名手续;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到本人居住地的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本省普通中学2004年及以前毕业的往届生、“三校生”、省外就读的应往届生和其他人员,根据报名所在市县招生办的安排,在2006年2月20日至26日到报名点现场拍照电子相片,校核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名确认。 高考体检工作于2006年2月21日至3月1日进行。艺术类专业联考定于2月25日至26日在海南大学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海南大学艺术学院。 (新闻编号1021) 报名条件 户籍迁入时间是“门槛” 符合下列(1)、(2)、(3)项规定且同时符合(4)、(5)、(6)、(7)、(8)项规定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修业期满,参加必修学科毕业考试取得成绩的应往届考生,可以以同等学力报考。 (4)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含3年,从2006年3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的学校修满学制规定年限; (5)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属我省人事部门确认的引进优秀人才; (6)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副军级以上部队确认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 (7)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已经在我省,2005年9月30日前已在我省高中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到2006年高中毕业时,在我省高中阶段修满最后两个学年且本人户籍在我省满两年。 (8)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已经在我省,本人小学或者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且毕业时户籍在我省,现在省外高中学校就读,2005年12月31日前经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取得我省高中阶段学籍。 本人户籍在2005年6月23日之前已经在我省,符合第1条(1)、(2)、(3)项规定,但不符合(4)、(5)、(6)、(7)、(8)项规定之一的人员,也可以在我省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专科(高职)学校。 报名材料 参加2006年高考的考生需提交的基本材料如下: 本人海南省居民户口簿(外国侨民提交“外侨居留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法定监护人的海南省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外国侨民护照)原件、复印件(不受理临时身份证); 本人的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外国侨民的护照)原件、复印件(不受理临时身份证); 法定监护人属驻琼部队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警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等有效证件; 本人的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尚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往届考生提交海南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合格证副本(其中,应届考生提交时间为2006年3月1日至5日),省外普通中学毕业的应往届考生(含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提交相关会考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成绩证明(其中,应届考生可以先提交已考科目的成绩证明,在领取准考证时再提交其他科目的成绩证明);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本省普通中学的应往届考生提交省考试局出具的高中会考成绩证明(其中,应届考生提交时间为2006年3月1日至5日)。 在本省普通中学毕业的往届考生需提交的补充材料有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材料等。 在省外普通中学和“三校”毕业的应往届考生需提交的补充材料有本人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材料等。 相关新闻 2006年高考设6个科类 记者从省考试局获悉,所有考生在报名时均应在报名系统的有关界面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 我省2006年高考共设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从2007年起取消此科类)、体育、对口招生等六个科类,考生在报名时可选报其中一个科类参加考试。其中“对口招生”类仅限“三校生”报考。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还需在网上选择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专项名称和艺术专业考试的专业或专业类别。报考省内外艺术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的艺术专业联考,参加我省联考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艺术类的录取。如果考生所报考的专业我省未进行联考,考生可以仅参加报考学校的专业考试。 考生应在报名时同时向报名点提交申请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间截止以后提交的不予受理。 按规定,我省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也不接受省外考生在我省借考。 4类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经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报名的。 所有考生报名资格均公示 记者从省考试局了解到,2006年我省多个部门并肩作战,严查考生报名资格。 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的资格,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将确定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审查工作的任务和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为了更广泛地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所有考生的报名资格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的资格、省外就读生中不限报考生的资格均实行公示制。公示时间从4月20日开始,公示期一个月。在公示期间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员的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