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平顶山工学院 即:河南城建学院-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方针和“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平顶山工学院招生章程: 一、 学校全称:平顶山工学院(河南城建学院 筹) 校 址:新校区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东校区位于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院校 学校代码:11765 二、办学类型: 平顶山工学院是一所以城建为特色、工科为主,管、经、文共同发展的多学科院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专科教育、逐步形成了厚基础、宽领域、注重工作能力培养,并面向市场需求,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办学模式,主要为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学校是河南省所属的“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制为四年(其中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五年),专科学制为三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发给平顶山工学院毕业证书,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本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2、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校教职工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四、2005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005年我校在各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址查询(www.hncj.edu.cn)。 五、录取规则: 1、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2005年我校的招生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异地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3、专业安排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对同一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法学和旅游管理专业对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拟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准时到学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6、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规划、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要复试素描及水彩画,不合格者调剂到其它专业;报考装潢艺术设计的考生,需参加当地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投档分数线者,方可参加录取。 7、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六、收费标准: 本科每年每生3700元,专科应用英语、旅游管理专业每年每生为3300元,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每年每生5000元,其它专业每年每生为3600元。住宿费:四人间公寓 900元/生.年 八人间公寓 400元/生.年 教材费:200元/生.年,一次性交清,毕业时按实际费用多退少补 其他费用:以入学须知,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七、奖、贷学金制度及勤工助学情况 1.入学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本科层次考生到校注册后高考成绩前20名获得入学奖学金5000元/人。 2.综合奖学金(受奖面40%) 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二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 三等奖学金500元/生.年 3.贷学金: 少数家庭特别困难,无力完成学业的学生,入学时可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三级贫困证明材料,到校申请,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获得贷款,完成学业。 4.勤工助学: 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服务中心,在校期间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支付生活、学习费用。 5.困难补助及减、免、缓交学费: 学院每年两次对贫困生进行困难补助,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定期予以补助。对因家庭特别困难或特殊原因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减、免、缓交学费。 八、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系及咨询单位:平顶山工学院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2089092 2089091 传真 0375-2089091 网址:zsjy.hncj.edu.cn 信箱:zsjy@hncj.edu.cn 本章程由平顶山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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