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语文课程标准 更新课堂教学观念
2001年6,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一场轰轰烈烈的教育革命拉开了帷幕。我们都知道,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课程的实施,而课程实施的基本途径是教学。因此,可以说教学改革是这场革命中的重中之重。作为小学语文教师,应该认真学好《课程标准》,更新教学观念,积极实践,大胆改革,以适应当前课改发展形势的需要。
一、明确学科任务
《课程标准》里说:“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文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语文的人文性决定了语文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不同。既然性质不同,那么进行教学的方式也应该不同。只有把语文当成了科学,当成了知识,才会不断地去分解它,才会有肢解课文的情况。其实文化并不单单是知识,语文更关注的是体验、感悟、审美。把语文课上的更像语文课,就是要还语文的本体特征。语文教学的过程就是引导学生去体验、去发现、去感悟语言文字的美,作者情感之美,文章意境之美。只有这样,学生才会有独特的心理感受,才会有与众不同的感觉,才会千人千面。
如果我们 教师对于教材的把握,脱不开“知识化”“科学化”的指导,就会陷进误区。只有明确了语文的性质,才有可能把语文课上成真正的语文课。学生才能真正“自主、合作、探究”,学生才有可能进行“语文实践”,学生才有可能参与学习“过程”,感悟学习“方法”,才能有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变化和升华,促进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提高。
二、 转换教师角色
教师首先是学生学习的伙伴。这样二者的关系才平等。教师才能站在学生的立场上,根据学生学习的情况做好自己的工作。并且时时刻刻地配合学生,真正为学生的学习着想,从学生的学习的角度上去设计教学。不至于为了自己的教学设计而非让学生配合自己,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老师只有把自己当作了学生学习的伙伴,才有可能真正地为学生服务。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与学生同悲共喜,教师才能有投入,与学生同呼吸共命运,才有可能把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极致。站在合作者的平等的地位上,学生才会从教师那里获取平等的意识,主动的意识,参与的意识……
其次,教师和学生是朋友关系。特别是在课堂以外的生活中,教师不是高高在上的“师道尊严”者,而是学生的知心朋友,是可以倾诉包括学习在内的任何内心体验的人,教师是理解、支持学生的人,是温暖学生心灵的人,是慰藉学生灵魂的人。
再者,教师是指导者、引导者、辅导者,学生不能领悟的,在生活中解决不了的,需要教师帮助的,教师在鼓励的同时,给予学生以帮助,使他们走出学习的困境、心灵的困境,获取更多的乐趣。
所有这些,都是教师的“服务地位”决定的,教师不是高高在上的指挥者,而是为学生现在学习和今后学习服务的人。
三、改变学习方式
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是本次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
“自主”应该是学生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学习方式,学习进程,学习伙伴、学习问题。在课堂这个有限的时间里,要给学生最大的自由,可以给学生随时发表意见、随时提出问题的权利。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只有这样,学生才会真正知道学习是自己受益,学习是自己的事情。否则的话,他就会认为学习就是为老师服务的。为了教师能完成任务,为了老师顺利地获取某种奖励……,“自由”的程度决定了学生参与学习过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合作”并不是几个人围在一起随便说上几句的代名词。“合作”的基础是分工,没有分开就不能谈合作。“分工”对学生来说,首先是独立。决不是几个人的任意组合,或把几张桌子拉到一起的学生围坐。 课堂上“合作”学习的基础是学生独立读书,独立思考,有自己的见解以后再去“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每个人都要阐明自己的观点。这种“合作”是给别人提供思考的材料,也是从别人那里获取经验,得到启发。使每个人在“合作”学习的同时,能加深理解,提高认识,获取深刻的体验。以达到共识,共促,共享,共进。
“探究”,应是学生在语文实践中获取知识、方法、情感体验的过程。探究的可以是文章的思想、内容,也可以是词句之美、景色之美,情感之美,意境之美,也可以是学生感悟学习过程、领悟学习方法的过程。“探究”更重要的还不是结果,而是探究过程本身,获取探究的乐趣,培养小学生主动探究的意识。。因此,要引导学生去探究发现教材所具有的更深层次的“美”,获取更有价值的东西。
《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实施方面,把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作为教学改革的重心。提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实现师生角色的转换。教师应由教学的主宰,转变为学生“学习活动的引导者和组织者”;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者,转变为学习的主体。“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别差异,尊重学生个性化的学习方式”;学生有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伙伴等权利。语文教学应以自读自悟、自学探究为基础,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要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应创造性地教,学生应创造性地学。教学过程是在教师的引导和指导下,师与生、生与生交流对话、教学相长的过程。学生在自主学习和反复实践中,在语言的感悟、积累和运用中,既打下了扎实的语文基础,逐渐形成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积蓄了学习语文的后劲,又培养了高尚的道德情感,逐渐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使语文综合素养得到持续提高。
四、加强语文实践
在《课程标准》中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而,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沟通课堂内外,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增强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 我认为“语文实践”就是学生学习“语文”的行为或过程。 只有把学生的课内学习定位在“实践”的角度上,才能真正地把学生当作学习的主人。学生既然是“实践者”,他们就必定要参与整个的语文学习过程,一切的听、说、读、写活动的主角都应是学生。教师只能是学生学习的伙伴和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否则的话,学生无法参与到实践中来,过去那种以教师讲为主、问为主、操纵为主的课堂,剥夺了学生进行语文实践的时间和空间。真实、扎实的“语文实践”是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的有效途径。在实践中发现,在实践中体验,在实践中获得。充分、大量的“语文实践”,不仅使学生获得知识和能力,而且能在过程中感悟方法,在过程中,获得情感的体验,在过程中陶冶学生的性情,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为学生树立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创造条件。
(本文为参加实验小学期初教研活动的讲座材料,部分教学范例内容已删减。)
作者简介:
戴志强,男,生于1972年11月,省级小学语文骨干教师、市级语文学科带头人、市教坛新秀,辽宁省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小学语文教学网站管理员。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小学部主任,小学高级教师,本科学历。九二年毕业以来一直从事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工作有国家、省、市、级优质课多节,辽宁省教育厅〈空中家教>首批主讲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多篇,有国家、省、市区级科研成果十余项,文章在《中国语文教师优秀论文集成》和《小学语文教学》《语文报》《教学案例》《语文教学研究》《心理健康》发表,参与编写《小学教案》(辽宁教育出版社)、主编小学语文教辅用书《我的课堂》(辽宁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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