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重庆市招办获悉,我市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考试将于明日在西南师范大学进行。
据了解,凡在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等项目中,获得国家一级或运动健将运动员称号,并通过我市2005年“体尖生”资格认定领导小组组织认定的考生,可免予体育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市招办昨日还公布了2005年我市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文考加分标准。
1、可加15分的考生
经市2005年“体尖生认定领导小组”认定的国家一级或健将级运动员考生。
2、可加10分的考生
经市2005年“体尖生认定领导小组”认定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受市教委表彰的优秀学生考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市级一等奖的考生;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报考市内院校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含其它地区少数民族自治乡)的少数民族考生。
3、可加5分的考生
受市教委表彰的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考生;报考市内院校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含其它地区少数民族自治乡)的汉族考生;报考市内院校的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市内院校的巫溪县、城口县的考生;库区淹没城市乡镇考生(以市移民局审定名单为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或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考生。
4、农村独生女考生报考市内院校,文化考试成绩在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分以内(含5分)可视为达线。
市招办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在录取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除库区移民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可再累计享受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只能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照顾。另外,享受累计加分的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