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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杜丁)本市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有调整,往年对四类考生在录取时,实行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的政策,今年其中的“烈士子女”不在此照顾政策中。 昨天记者从《2004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看到,在加分政策中“对获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和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获奖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鼓励”的政策,今年和去年一样,但是对于“烈士子女考生、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的政策,今年则变为“对归侨(华侨)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文化课科目每科加一分给予照顾。” 昨天记者了解到,烈士子女的加分政策归到“优抚对象子女的照顾政策”中,根据去年《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今年市教委将依照此办法制定具体的加分政策。 据了解,今年除实行新课改的海淀区单独命题外,中考继续由全市对5科目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24日到26日。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免费教育资源网(http://ttshopping.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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