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安 坤)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日前对2005年北京地区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加试收费标准做出规定:初试费(含报名费)为每生100元,复试和三试费均为每生80元。
北京市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制定艺术专业加试费收费标准的函》已经下发到北京地区设置艺术专业的高校,要求各高校严格按照初试费(含报名费)100元,复试费、三试费80元的标准收取。
各高校在实施专业加试费时,要做好公示,不能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同时,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还对高校的收费实施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