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苏省高考报名办法昨日出台。今年的报名办法有两大显著变化,一是时间较往年提前了近两个月,二是报名时要求报考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根据办法,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参加江苏省2003年或2004年或2005年高考综合考试的人员,其中2005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4)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未参加江苏省2003年或2004年或2005年高考综合考试者以及参加2005年高考综合考试未取得合格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2005年元月9日)不满一年者。
今年报名与以往不太一样的是,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比往年提前了近两个月,报名时间为2005年1月6日至9日,逾期不予补报。办法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各级招生部门共同加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工作,防止非毕业年级的中学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参加高考,尤其要杜绝高二年级的在校生报名参加高考。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高考,将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招办还应加强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严肃查处非正常迁移户口投机高考的行为。据了解,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规定,今年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要求报考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