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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招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方式:本届自主招生申请等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对个别无法上网的同学可以采取书面报名)。 3.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评。 初选的标准主要综合考虑申请者的高中阶段学业成绩、竞赛成绩、多项获奖、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等情况。 4.我校通过举办冬令营活动,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分为文化课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文综或理综)和专家面试。清华大学将统筹考虑各种测试的成绩,确定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及其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的优惠政策。录取结果将即时公布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供学生本人查询,并尽快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5.录取原则 ⑴.学校自主招生规模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普通本科招生名额的5%,列入机动计划。 ⑵.学校根据学生在冬令营中的测试成绩,确定自主招生认定名单和考生在高考录取中享受的优惠政策。被我校认定的自主招生人选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同类科目在当地的调档分数线下20分,即予以录取。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可享受更加优惠的录取政策。 6.申请材料 ⑴.需要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 填写完毕的《清华大学2005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个人陈述 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材料(不是必要材料) 至少一份推荐信(可以请最了解申请者的教师或同学提供) 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不作为选拔的依据) 中学正式推荐信(请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名) 高中三年历次期中和期末考试的原始成绩单,高三阶段提供每一次年级统一考试的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免费教育资源网(http://ttshopping.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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