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市教委公布了200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方案,今年共有13所高校进行春季招生,比去年增加了3所高校,总计划招生数增加了270人。报名时间定在今年11月27日、28日;考试时间则为今年12月18日、19日。
招生对象被明确为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条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包括含有本市高中阶段学籍的蓝印户口,或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人才子女并持有本市居住证一年(含一年)以上的人员本人或子女),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包括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者。而2004年从高等学校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春季高考。
关于考试科目,2005年春季高考与2004年秋季高考相衔接,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综合”),即春季招生考试科目实行“3+‘综合’+学校选考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由全市统一命题考试,其中数学不分文、理。外语分设英、俄、日三种语种,由报考学生任选一种,外语设听力考,考试成绩计入总分。“综合能力测试”为六门课(物、化、生、政、历、地)基础上的综合能力测试,该测试不分文、理,成绩以20%(满分为30分)计入总分。学校选考科目由招生高校根据不同专业要求自主决定,并自行组织考试。
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将继续进行扩大院校自主权的招生录取改革,各院校自主决定该校的“3+综合”成绩报考资格线;各校按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方案并根据市统考3+综合的成绩及其它综合评价指标进行自主录取。
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以及本科报考资格线将在今年12月31日公布。各高职(专科)院校报考资格线由各校制定后公布。录取工作于2005年2月初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