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自主招生考试作为高考改革的热门话题,为社会舆论所关注。最近,在兰州“院校招生制度创新与规范化建设专题研讨会”上,笔者以“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和“对高考负面影响的理性认识”为题作了多视角考察分析,提出:“高校自主招生不等于自行考试,不等于自由招生。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应兼顾教育公平;现阶段城乡及东西部之间经济、教育发展水平悬殊,不宜大范围推行高校单独招考。”这些观点得到不少与会代表的赞同。
高考目的是为高校选拔、输送高质量的新生,采用全国统一考试还是高校单独考试或其他选拔方式,只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有的人一谈到高校自主招生,就以为必须由高校单独招考,把自主招生与全国统一考试对立起来,否定现行高考的价值,这显然是一种认识误区。
从理论上说,统一招考与单独招考各有利弊。高校单独招考的重要特点是标准多元、灵活性大,有利于选拔不同特长的人才,但考试成本高,需要高度的社会诚信和法治作为保障。由专业化的考试机构实施统一招生考试,尽管存在偏重共性测量等不足之处,但能够在较大范围内为各校提供衡量考生文化水准和能力的标准尺度,具有可比性;可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入学选拔的效率与信度,有利于减少招生舞弊。高校选择和委托专门的考试机构,按其招生要求代为组织、实施考试,选拔合格人才,这是社会分工和考试专业化的普遍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现,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从中外比较来看,高校招考改革呈现两大趋势:一是大学统一入学考试范围在扩大。如德国,为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成立大学入学名额分发中心,负责国立高校分配性学系及筛选(选择)性学习就学机会的分发;审核热门科系入学申请与分发入学许可;针对最热门科系的申请者设计“会考”试题与负责评阅。俄罗斯原来一直实行高校单独招生,近年来为整治高校招生腐败问题,扩大贫困生的入学途径,提高教育质量,开始试行一定范围的统一考试。
高考改革的另一趋势是,原来实行高校统一考试的国家或地区,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开始扩大高校和考生的选择权。如:日本高校招生主要实行“二次高考”,第一次为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主办的全国统一学力考试;第二次为大学单独考试。韩国采用统一的“大学修学考试”,约占2/3的大学招生主要依据此项考试成绩及学校生活记录簿;另有一部分大学在此基础上举办单独考试,只考笔试小论文、口试、实际操作。实践表明,高校自主招生与统一考试并不矛盾,两者可以取长补短。
我国已跨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中学生升学机会增多,高等教育的体系与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这既对现行高校招考制度提出挑战,也为高考改革提供了契机。近年来,国内少数高校在统一高考的基础上试行自主招生,尽管遇到一些困难与问题,但不失为扩大招生自主权的一种有益探索。我国各地区经济、教育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高等教育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仍然是一种社会稀缺资源,推行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应切实保障考试选才的公平公正性,维护弱势阶层和欠发达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在这一方面,现行全国统一招考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然,作为大规模选拔性教育考试,高考对中小学教育的负面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如果索性废除考试,改用推荐,这种竞争则演变为权利、金钱、关系等其他方面的竞争。相比之下,以知识、能力为竞争标准,采用公开考试方式进行选拔,更符合社会进步的要求。高考竞争的实质是社会地位的竞争。为了有效降低高考竞争程度,既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缓解高教供需矛盾,也应对用人制度、工资分配等进行综合配套改革,使各层次、各岗位的人才都能各尽其用,获得合理报酬。高考改革目的在于兴利除弊,实践证明,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利大于弊。从整体上作理性思考,当今高考改革的导向不是废除统考,改行高校单独招考或推荐入学,而是坚持和完善统一考试,有针对性地矫正现行高校招生制度的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