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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校长被家长杀害,学生因批评而自杀。这边,学生受罚在寒风中“裸奔”,那边,为了小纠纷家长对老师破口大骂……一段时间以来,校园里不断传来负面消息。有关中国教育现状的讨论和反思,已经不仅仅限于旧有的应试教育的弊端了,新的更多的社会性矛盾已在校园显现,并成为议题。在中国,做学生难的感叹,人们已经听到很多,如今,我们似乎发现,做老师也那么不容易! 旧病未除,又添新伤。校园已不再是什么世外桃源。今日中国是众多社会矛盾纠结和凸现的转型时代,改革正在通过深水区。我们认为,现在师生面临的很多矛盾冲突,正是社会矛盾在校园中的反映。如果把中国教育比作一条大船,如今这条沉重的大船与整个社会一起,正行驶在风高浪急的水域上。 我们不得不直面这些盘根错节、一言难尽的矛盾。如何合理地舒缓、解决这些矛盾,事关中国教育乃至整个民族、国家的前途,是社会能否实现和谐的重要因素。 校长被家长杀害折射中小学教育困境 叶玮华 一名学生家长当着孩子的面把校长杀害了,仅仅因为校长打了淘气的孩子一巴掌———这是近日发生在浙江温州灵昆镇中学的一个令人震惊的惨剧。被害人黄玉生是该所中学的校长,行凶者郑缘波则是初中二年级一名学生的父亲。 一名有口皆碑的中学校长,竟然惨死在学生家长的屠刀之下,对此我除了感到无比愤怒,更多的是难以言状的悲哀。在我看来,这场惨剧虽是个案,却又是学校与家长、教师与学生之间多种矛盾的集中爆发,惨剧不仅揭示了中小学教师威信丧失、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严峻现实,又折射出目前我国基础教育的现实困境。 这几年,有越来越多关注教育、研究教育却不从事一线教育的人,把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师生之间出现的矛盾全部归咎于学校和教师,似乎谁都可以对老师指手画脚,口诛笔伐,甚至说“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教得不好的老师”。人们希望在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把更多的自由和权利还给学生,这原本没有错。但是,在学生越来越调皮、越来越大胆、越来越难以管束的现状下,我们的教学政策一味地倒向学生、偏袒学生,很多家长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为子女护短,甚至恶语伤人、无理取闹,势必使得社会和家长越来越不尊重、不理解、不配合教师的工作。看看灵昆镇中学的一名学生在惨剧发生后的表现吧:他一边拿着三角铁追打女教师,一边当着区教育局领导的面说:“对老师,我想骂就骂,想打就打。”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对如今一些中小学教师的心态再了解不过了。很多中小学教师说,学生就是他们的“上帝”,他们现在不敢批评学生了,更不敢惩罚学生了,只好像伺候老爷一样地连讨好带哄骗学生,如果学生不反过来惩罚他,或者班里没有闹出自杀之类的意外事件,就是万幸了!灵昆镇中学的很多教师也说,每位在教育一线的教师都已经隐约地预感到这一天的到来,惨剧发生之后他们都不太敢去家访了。教师胆怯到这种地步,足可见师生关系已经糟糕到何种地步,也足以说明教师的人身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事实。 我国的基础教育以及中小学教师们,一方面要推进素质教育,另一方面要完成升学指标;一方面要把学生教好,保证学生不出事儿,另一方面教师可以管教学生和保护自己的手段越来越少,越来越无力;一方面要让家长满意,另一方面又要让学生满意。家长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学生又希望自己不受束缚,能由着性子调皮捣蛋……诸如此类的多种矛盾,使得教师们左右为难,使得中小学教育陷入困境。背负着升学压力、素质教育的压力以及来自社会和家长的压力,多重压力让很多中小学教师不堪重负。 古人说:“玉不琢,不成器”。我们应该反思,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如此宠惯学生,会不会把学生宠坏了?批评、管教、惩罚是不是教育必不可少的手段?我们在一遍遍呼唤尊重学生权利、给学生尊严时,是否考虑过教师的权利谁来维护?教师的尊严和威信还要不要?这些,也许是发生在灵昆镇中学的这起惨剧最值得我们反思之处。 朱慧松 几名违反就寝纪律的学生,被值班教师罚出去在众目睽睽之下“裸奔”。宁波浒山中学在管理中使出了此等绝招。(《宁波晚报》11月23日) 当时,被罚跑步的10位男同学中,只有两人穿了长裤,其他8位同学都只穿了条三角短裤,而且他们奔跑时,其他年级同学们正好下了晚自习,不少人围在操场边上哈哈大笑。虽然事情已过去一个月了,可一些同学老拿这事儿戏说他们是“裸奔”。 现在已经进入冬季,晚上的气温较低,穿着三角短裤的孩子奔跑在操场上,他们肯定会冷得瑟瑟发抖。要是冻出毛病,甚至造成意外伤害该咋办?若这些孩子是自己的子女,“下令”的老师还会作出此决定吗?而孩子们身体上的凉或许倒在其次,心头上的冷会令其更加痛楚。穿着三角裤跑步,这样的景象稀奇得很,想必会引起众人围观、起哄、讥讽。对于一个心智还不成熟的孩子,能否承担得起? 校方理直气壮,这样处理是以儆效尤。学生犯了错理应加强管理,但主要还是应以教育为主。退一万步说,即便是要让学生跑步“悔过”,至少要让其穿上衣服再跑吧。又有谁给了老师强令学生“裸奔”的权力?或许在老师看来,这能让学生加深印象,长点记性,下次不敢了,而围观者也能从中“吸取教训”。可归根结底,这就是一种侮辱人格的处理方法,会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其记住的是所受到的侮辱和讥讽,而不会反省到底错在哪里;而其他同学除了哄堂大笑外,想必也得不到什么教育和启迪。这样的处理方法又有何实际意义? 教育部门三令五申,严禁对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让学生“裸奔”无疑就是体罚!令人痛心的是,这样“别出心裁”的惩处办法在校园里层出不穷。学生犯错被“游班”,孩子错拿东西被贴上“我是贼”的标签等等。这对受教育者会带来的伤害恐怕不言而喻。教育工作的真谛是“爱”,而“裸奔”等处理方式能和爱挂上钩吗?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免费教育资源网(http://ttshopping.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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